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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问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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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这话,齐敬之心头登时一震:“无缘无故的,邓符卿应当不会拿这种事蒙骗我。可我修习《仙羽经》以来,修为进境一直颇为迅速,心骨的孕育和成就也极为顺利,何曾得过什么人的许可?”

“嗯?也不能说一定没有……我的《仙羽经》得自路云子的残念,残念藏于灵魄面具,这灵魄面具实则是青铜小镜炼制的灵魄尸,若说有谁许可,恐怕也只有那面镜子了!”

“若真是如此,邓符卿口中的仙羽山必定门户森严,我这个溜门撬锁之人遇上那位玄都观主,多半下场堪忧……仙人掷履、踏鹤飞升,其中究竟蕴藏了多少隐秘?”

念及于此,齐敬之立刻扭头转身,快步走向拴在老樟树上的青骢马,借此掩饰住脸上的异样神情。

焦玉浪耳闻目见,已经觉察出不对,只是闷不吭声地跟在齐家哥哥身后。

“哎?我瞧你小子挺有城府的啊,不至于被老夫当面揭穿就恼羞成怒吧?”

邓符卿则立刻踏剑悬空而进,再一次停在了齐敬之的身侧:“我就纳了闷了,以老夫和玄都观的渊源,你在我面前还有什么好避讳的?你可别告诉我,你此前从没听过老夫和碧桃剑的名头!”

闻听此言,齐敬之心中念头急转,一边解缰绳,一边扭头看向木雕老叟:“前辈信也好、不信也罢,晚辈只是个侥幸踏入修行路、连迷神之劫都不晓得的野狐禅罢了!”

被这么一提醒,邓符卿明显一愣,也回想起先前画舫上所见,看向齐敬之的目光就变得诡异起来。

他想了想,终于还是摇头:“罢了!玄都观主有什么谋划,老夫管不着!嘿,山上、山下,圈养、放养,想来也无甚差别!”

闻言,齐敬之心里一松,翻身骑上马背,与焦玉浪一起向着官道而去。

他扭头看向依旧不紧不慢跟在自己身侧的木雕老叟:“前辈还有事?”

邓符卿理所当然地点点头:“你既然是仙羽山门人,哪怕连你自己也不知晓自己的身份,却也不可不知老夫!我与仙羽山渊源甚深,按照辈分,你该叫我一声师伯!”

听见这话,饶是齐敬之心中打着十二万分的小心,仍不免有些啼笑皆非,他在修行路上连师父都没有,如今竟冒出個师伯来。

一旁的焦玉浪嘻嘻一笑:“邓前辈,这天底下哪有强按着头让人认师伯的道理?”

木雕老叟立刻把眼一瞪,怒视小娃子道:“我教了他关闭灵窍之法,还将你二人从那条鬼船上安然带出,又不是让他拜我为师,难道连一句师伯都当不起吗?”

焦玉浪哑然,眼珠子转了转,摇头道:“我还真没见过哪家宗门是这么培养弟子的,做师父只丢下本残经、从未露过面就不说了,当师伯的斗法殃及师侄,给了篇鸡肋的闭窍法门做补救,竟还洋洋得意、自以为功!”

“不说别的,就连素昧平生的曹江水神还请我们哥俩喝酒吃肉呢,哦……还送了我兄长几句真正的渡劫法门!要是依着我,前辈不说送我兄长三五把飞剑作见面礼,好歹把《仙羽经》传下来啊?”

邓符卿闻言一怔,旋即恼怒道:“老夫也只这一把飞剑而已,还是自胎里带来的,上哪儿找三五把去?再者,老夫只是与仙羽山有旧,又不是同出一门,哪里懂得什么《仙羽经》?”

他顿了顿,又转头看向齐敬之,没好气地道:“这小娃子的激将法虽然拙劣,可老夫却是个讲究人!曹江之主得了《飞龙唤霖谱》,便说你二人可能是他的机缘福气,老夫来大齐一趟,终于化生双臂,偏又能正巧碰上你这个故人弟子,未必不是冥冥中自有天定!”

“不提别的,若非你忽遭迷神之劫,打断了我与曹江之主的斗法,老夫若想如愿,只怕还要费些口水与手脚……这样吧,老夫可酌情满足你一个要求!嗯,修行功法除外,毕竟你是仙羽山弟子,老夫可不能胡乱教授,坏了玄都观主的谋划。”

齐敬之讶然,实在想不到朱衣侯和邓符卿这两位第三境的大高手皆如此看重所谓的天定机缘,明明他和焦玉浪只是恰逢其会而已,难不成这里头有什么说道不成?

他认真想了想,这才开口说道:“那便请前辈为我详细解说修行的诸般境界吧,只讲其根本即可,不必涉及枝叶,更无须具体功法。”

闻言,邓符卿忍不住目露奇光:“你可想好了,老夫难得发一回善心,过了这村儿可就没这店儿了!”

便连一旁的焦玉浪也有些傻眼,这可是他冒着风险争取来的机会,也开口劝道:“兄长,要不你再好好想想?小弟因为心骨未成,家里不许我好高骛远,许多东西不曾详细教授,但区区修行境界,实在不必浪费如此良机!”

齐敬之摇摇头,朝小娃子灿然一笑:“邓前辈乃是第三境的高人,必定高屋建瓴,有许多他人不及的灼见真知。你虽是焦氏嫡系子弟,我却是个无名之辈,难不成还能请动你祖父亲自为我授课不成?”

“更遑论比起军侯世家,邓前辈的道统显然更适合《仙羽经》,甚至可能比大齐所有高姓名门的传承都适合,这才是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儿了。”

焦玉浪哑然,先前邓符卿与朱衣侯几句浅尝辄止的论道,他同样听在耳中,姜齐的圣王道统与邓符卿的道门传承,在许多地方差相仿佛,但两者的分别也是实实在在的,更何况他也确实不大可能请动自家祖父。

齐敬之见他不吭声了,转向邓符卿正色道:“仙羽山如何晚辈不清楚,且放在一边不论。我与前辈本就是萍水相逢,虽说先前被斗法殃及,那也是前辈的无心之失,且已经得了补偿,实不该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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