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朝廷的挑战(1 / 2)
:[]
离玟玉在家安安静静的养病,可外面却热闹的很,已经秋意浓浓的上京,如今比盛夏还要火热。
鸿雁楼能成为上京最大的酒楼,其老板自然非比寻常,本来发生客户被杀之事,必定让人心生避讳,而影响生意。但鸿雁楼的老板知道此事必定瞒不住,于是反其道而行之,大肆宣传。鸿雁楼的伙计也是个个机灵,能说会道,将当日情形添油加醋说给客人听。特别是燕弘天的英勇、姚崇和燕克辛的武艺高强,离玟玉的大义、公孙瑜的临危不乱、刺客的狡诈等等,听得客人如痴如醉,使其生意异常火爆,就连周边店铺的生意也好了许多。
因为这些都是正面宣传,衙门自然不会管,当事人亦是乐见其成,被人问到,或含蓄的一笑,或谦虚的推让,更有脸皮厚的,甚至自吹自擂一番,故而这几人一下子出名了,人气高涨。
因此,在鸿雁楼有意的炒作下,这样一个充满恐怖气息的杀人事件,成为了百姓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英雄事迹,甚至被人编成故事传播开来。
今日,燕克辛与朋友一同郊外狩猎,自然又免不了旧事重提,加之他第一次领兵追击刺客,故而也是实在兴奋,嘻嘻哈哈的和众人又聊了几句,刚想转过话头,就听一人问:“听说李大人派出去查案的人,都被人杀了,不知是真是假?”
另一人道:“当然是真,凶犯实在嚣张,居然将人杀了后,放在马车里送回来。当时我就在城门口,可的清楚,七八具尸体摞在一起,把那城门官直接吓晕了过去。”
“刺客已经被捉拿归案,却又出现这种事,此中必有隐情,来刺客所说并无虚言。”
“我倒觉得那李谭实在罪有应得,刺客也算为民除害。”
“是啊,可是杀人偿命,终究法理不容,那刺客也是死罪难逃。”
“哎,要我说,刺客也是逼不得已,若然有办法也不会出此下策。朝廷应该判其无罪才是。”
“荒谬,倘若人人如此,心有不满就拿刀杀人,那要衙门作甚。”
“哼,官官相护的事也不是没有,那刺客也不是没找州府,却被诬为杀人凶手。百姓无权无势,岂不是求告无门。要我说,这刺客杀得好,该当侠义二字。”
“此人本为捕头,却知法犯法,实乃十恶不赦。”
本来,大家只是闲聊,可这两人最后却越说越激动,谁也不服谁,差点就要动手。燕克辛等人连忙劝住,转移话题。
这不过一个插曲,自然也不会影响众人和气,打过猎,又高高兴兴的一起返城。
有几人直接回家,燕克辛和剩下的三人便找了家店喝酒,他现在可不敢去鸿雁楼了,那里正每天不间断的,循环讲述他们擒拿刺客的事。作为故事的主人公之一,上次刚一露面,便被众人抓住问东问西,那热情劲,比万花楼的姑娘还厉害,吓得他,最后从二楼跳窗而逃才摆脱了这些人。
这家店虽然店面不大可干净整洁,四人围坐一圈,将打来的野物挑了几个交给店家收拾,又点了几样下酒菜,等待的工夫,就听旁边吵闹起来。四人转头,见是两个年轻人正争的面红耳赤,仔细一听,却也是在谈论博文刺杀李谭一案,一人坚持博文有罪当杀,一人则支持其无罪当赏。
燕克辛微微皱眉,一个念头一闪而过,想抓却又抓不住,不禁有一丝迷惘,而这时,因为旁边的人听到两人争执的内容,也参与进来,一人忍不住大叫:“李谭身为城主,居然草菅人命,偷盗铁矿,该杀。”此人一说立刻引起一片共鸣。
接着一人反驳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李谭有罪,自有朝廷制裁,却不能由人随便刺杀。”又有不少人随声附和。
接着参与争论的人越来越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