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25章 我最后的请求(1 / 2)

加入书签

县纪委二楼会议室,正在召开纪委常委会。

会议由县纪委书记杜洪刚主持,通海县纪委常委会一共七人,包括副书记姜有才和五名常委组成。

杜洪刚道:“下一个议题。”

案件审理室主任吴起速汇报道:“我汇报一下关于大山镇政府林辰违纪的拟处理意见。”

“我们接到孙家庄矿主丁二麻子对林辰的实名举报后,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林辰的违纪事实主要有两点:第一,涉嫌在青山矿入股分红。林辰入股青山矿,是为了更好地盘活青山矿,事先经过青山镇党委批准,有党委会议记录,秦海龙证实了这一点。但会议记录明确记载,入股款项不领工资,不取分红,不计利息。根据丁二麻子提供的线索,我们查到了以林辰名义开具的银行帐户,每月领取分红和工资5000元,共计一万元,存折在矿上会计林月山手中保管。”

“大山镇党委真是胡闹!竟然开党委会支持党员干部入股!”副书记姜有才不满地说。

姜有才年纪比杜洪刚大,在纪委工作时间又比杜洪刚早,经常在杜洪刚之前发言,这也是杜洪刚向张江明提出,要早早把他调出去的原因。

杜洪刚看了姜有才一眼,又问:“对相关人员审理结果怎样?”

“林辰拒不承认领取分红和报酬,称事先一无所知。林月山称,是矿工王大强和王二楞提出,为了感谢林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为他办了存折并发放工资及分红,我们讯问了王大强和王二楞,他们俩也证实了这一点。鉴于林月山、王大强、王二楞的证词细节高度一致,并且这一万元,林辰并没有实际上动用,我们倾向认为林辰并不知情。”

见杜洪刚点了点头,吴起速又汇报道:“第二个违纪问题,就是众所周知的挑动矿工攻打孙家庄矿,差点酿成流血事件一事,这个事实清楚明确,林辰本人没有否认,但不承认是他挑动,只承认事情发生后,他前去阻止,当发现犯罪线索后,才和矿工站在一起。”

办公室主任段成田是兼职常委,本来在这种会上极少发言,但事情涉及到林辰,上次张江明为青山矿停电,一怒之下办了供电公司总经理孙明的事犹历历在目,斟酌再三,他发了言:

“坊间传言,林辰是被丁二麻子摆了一道。根据县里要求,大山镇要收回三个矿做招商引资用,其中就有丁二麻子一个。丁二麻子用钱贿赂林辰,要求把他的矿移出回收范围,林辰拒绝了。丁二麻子寻了个外地女人叫孙美丽,谎称自己男人死在矿上,前来寻夫未果,林辰把她收留在青山矿。时间长了,孙美丽和矿工王二楞有了感情,王二楞听说丁二麻子还打发人买过一口棺材,在矿上起了一座坟,便断定那里面埋的是孙美丽的男人,这才鼓动矿工前去扒坟,哪想到里面埋的是一具死了几十年的枯骨。”

吴起速道:“这事王二楞也承认了,说被孙美丽骗了,出事当天,孙美丽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另外,矿工王大强讲,他们给林辰分红存钱,也是受了丁二麻子矿上的王茂启发的。”

姜有才道:“这丁二麻子还是兵法大家呢,先后用了美人计、浑水摸鱼计,整个还是连环计,啧啧”

杜洪刚又问:“对群架事件,公安部门是怎么认定的?”

吴起速道:“由于没有闹出大的流血事件,对青山矿为首的王大强和王二楞进行了罚款,丁二麻子那里进行了训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