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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安能动之(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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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怪老板怀疑,因为芙实在是太穷了。

一身绀青色的旧衣裳被浆洗得发白,袖口和裤脚都磨破了,脚顶一双旧麻鞋,破得脚趾头都快要抻出来了。

见老板打量她,芙的一只脚不自在地往后缩了缩。

这丫头生得模样倒是好,只可惜贫富不看脸,这是打娘胎里就定下了的事儿。

“你怎么能证明这是你娘的东西?”老板问,“你这样穷,万一是偷的别人家的呢?”

“这就是我娘给我的,我打便用它吃饭,一用好多年!”芙红着脸为自己辩解,“我是穷了点儿,可我手脚干净得很,从来不偷人家的东西!”

见她上钩,老板露出一个奸诈的笑,将筷子上雕刻细腻的纹路来回摩挲了好几遍,最后说:“成,我就信你一次——三钱银,不能再多了。”

“三钱?!”芙急道,“你好好瞧瞧,这可是象牙做的,怎么才值三钱?!”

她在酒肆一个月还能挣到三钱的工钱呢!

见她不愿意,老板也沉下了嘴角,道:“这又不是首饰玩意儿,寻常人家哪有用象牙筷子的?真用得起的,还差你这一双不成?再说,谁知道你这双筷子来路正不正,我可是好心冒着销赃的风险收的,能不能卖出去还不一定!”

芙整个人都蔫巴了。

“瞧你像是个老实人,这么着。”老板又道,“五钱,你愿意卖就卖,不愿意拿走,看别人收不收。”

芙看着那

双筷子,像是下了决心似的点了点头。

老板心里高兴,面上没显,边取钱边问:“你是要铜钱还是要银子啊?”

五钱银,换成半吊铜钱丁零当啷地响,走起路来倍儿有面子。

“银子。”芙蔫蔫地说。

老板将银子递给她,芙接后转身便出了门,连背影都有些佝偻。

待她走远了,老板才将这双象牙筷子心翼翼地用盒子收好了,双手奉给一早便站在柜台后的童子。

“大公子真是料事如神呐。”老板腆着脸笑道。

童点了点头,走前还交代道:“这件事,不准说出去。”

老板忙不迭地点头道好。

芙揣着银子回了酒肆,郝赞见了上前来问:“你去当了什么好东西?怎么闷闷不乐的?”

“筷子。”芙头也没抬地说。

“明儿我给你做一双竹筷子,你用用就知道了。不过你那双筷子早该当了,可先前哪知道竟是象牙做的呢!”郝赞想了想,又说,“芙,你家以前是做什么买卖的,怎么竟用得起那样珍贵的物件?”

芙道:“不做买卖,坐吃山空,要不怎么变穷了呢。”

郝赞想了想觉得也是,富不过三代,游手好闲最后必然穷困潦倒。

忙碌的一天又过去了,除了芙一整天都不是很开心之外,倒也无事发生。

原本提心吊胆担心纪仲崖来寻衅的郝赞也放下了心,黄昏时分和芙一起将空坛子搬进铺子里,最后自己回了家。

虽说

身上有银子,可芙却过得更是节俭。

天天下馆子,这谁能受得了啊,更不要说是一穷二白的芙。

她关了店铺门,去后院将晒好的苞米搓成粒,洗干净后同缸里剩下的一点儿米一起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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