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人间名份(1 / 2)
四月十五日,炎奴格杀常鼎文,震惊了整个高密。
大公子和二公子得到消息,召集城中豢养的顶尖武者,齐聚常府,围攻炎奴一行人。
“姜军侯,我常家待你不薄,奉你为上卿,热忱款待,你杀我胞弟是何道理!”
大公子质问之余,心中戚戚,眼前毕竟是荡平秃发氏的猛人啊。
只见炎奴横枪走出常府,看着对自己刀兵相向的常家军,神情冷峻。
“百姓也待伱常家不薄,当初常家要扩大城防,是百姓一砖一瓦,筑此坚城,打造无数堡垒。”
“常家要讨伐秃发氏,又是百姓参军纳粮,打造无数兵器。”
“此皆为我亲眼所见,为此才荡平秃发氏,还百姓一个安宁。”
“如今妖魔横行,你们坐拥坚城,兵粮无数,竟还要以民为贡品而奉妖魔,心中只有自家安危。”
“那要这坚城有何用?要你们又有何用?”
炎奴的话,震荡全城,无数士人、军官哗然。
就这?就因为这个,就反叛了常家?
在他们看来,以炎奴和常家的关系,如今这个理由,根本就不能算作理由!
“你你你……本是一贱民,得我叔父看重,给你最好的宅子,最多的奴仆,赏赐无数。”
“出征秃发氏,更是将大军交托于你,付诸全部信任。”
“你到底是何铁石心肠!竟为这点小事,叛我常家?你这反复无常的逆贼,暴徒!”
大公子激动大骂,在他看来,这毫无道理。
炎奴出身低微,常家礼贤下士,要什么都给,炎奴不感恩戴德,为常家效死,还离开了大半年。
当然,他是去闯荡修行界,常家对此并没有不满,毕竟炎奴实力强大了,就是他们强大了。
所以此刻归来,常鼎文等人欣喜若狂,热情款待。
哪晓得因为一点小事,就被宰了。
这根本就是典型的逆贼。
“小事吗?”炎奴凝视着他,长枪一舞,杀入人群,闪电般就把大公子挑在枪头。
他动作太快,下手毫不留情。
“豪宅、奴仆、金银、兵甲……这一件件需要多少汗水,我最清楚不过了。”
“我和阿翁,春天播种,夏日打铁,秋日收割,冬日修屋。”
“为世家葺过城,也筑过堡,挖过沟,也通过渠。”
“从过军也服过劳役,当过佃农也做过奴仆,每天还要挨几十鞭子。”
“你们常家确实待我不薄,我吃过最好的饭菜,就是你常家的酒宴。住过最好的屋子,就是你常家的府邸。我生平第一次拥有侍女,也是在你常家。”
“但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些是你常家的恩情。”
“你们招揽贤良、勇武之辈,所花费的一切亦都是百姓供奉。”
“这些我看在眼中,记得清清楚楚,所以我一定要荡平秃发氏,还他们一个太平。”
“常子将军也是这么想的,为此付出了生命,所以我本觉得常家不一样,没曾想现在你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炎奴的话,令在场很多人错愕。
他们终于明白,炎奴是个怎样的怪人。
常家把炎奴奉为上卿,又是豪宅,又是重用,换做别人,肯定是把这份情记在常家身上。
哪曾想还有炎奴这等怪胎,把这一切记在百姓头上,直接跳过了常家,仿佛只是个中间商。
黄半都惊愕地看向炎奴,回想过往,心道原来是这样。
他与炎奴一起灭了张家,当时炎奴要均田,黄半就看出来,炎奴底层出身,看不惯百姓为奴为婢,恨不得把世家都拆了。
可之后到了常家,炎奴却没有这么做,反而坦然接受了常家的款待。
是炎奴变了性子?不是的,是因为常家当时在抗击胡蛮,常子豪气干,是真正在把百姓奉献的一切,用来打造太平生活。
继而炎奴接受了,他把常家给的一切,都视为百姓为求太平的付出。
所以当时无论别人怎么说,哪怕魔道在庐山洞天里的事很紧急,炎奴都嚷嚷着非得要灭了秃发氏,才肯离开。
这不是因为常家的恩情,而是百姓的恩情,炎奴心里自有一本账。
“你你你……”大公子被挑在枪上,鲜血直流,怒火冲冠,恨意嘶吼:“逆贼!逆贼!刻薄寡恩的逆贼!”
他知道炎奴连常鼎文都杀了,自己与其关系本就不佳,定然是必死,此刻肆意大骂。
炎奴面色如常,只是冷声道:“吃了百姓的饭,还要他们的命,到底是谁刻薄寡恩?”
“常鼎文已入地府反省,你们也都下去陪他吧!”
说罢手头一震,大公子惨叫一声,一缕真灵送入地府。
二公子惊怒,突然祭出一具火红铠甲,迸发强大的罡气冲击炎奴。
“嗯?”炎奴无语了,用他的烈甲攻击他?
“你们不配用我的烈甲!”
他留下烈甲,是为了守护城内百姓,结果常家只拿来保护自己,而牺牲百姓,完全与他的意愿背道而驰。
此刻炎奴一掌拍在烈甲上,自己丝毫无损,任由罡气冲击,完全免疫。
意念微动,烈甲内的器灵顿时醒悟,喊一声主人,附着到他身上。
霎时间,炎奴一身英武铠甲,披风飞舞,烈烈如火。
“嘭!”烈甲自动反击,二公子倒飞而出,肝脑涂地而死。
周围的武者部曲,心中惶恐。
毕竟姜军侯灭亡秃发氏的威名,还是十分可怕的。
传言姜军侯曾斩杀七名修士,甚至硬抗天罚,格杀踏入五元淬体的秃发王族。
如今大半年过去,就算实力没有飞跃,也不是他们可以抵挡的。
不过常家汇聚各方高手,收买人心的手段还是非常多,眼见两位公子被杀,依旧有许多武者忠心地杀向炎奴。
他们享用的一切都是常家给的,常家又有灭亡秃发氏,为国护土的战绩,受朝廷册封,大义在身,自然要为常家效死。
“逆贼,都说你率军灭了秃发氏,力敌众多修士妖魔。”
“今日就让我东莱饮魔刀,试试你的枪法!”
一名在四元淬体中,亦属强者的副将,拔刀就斩,刀气森森,意境浩荡,如血海波涛。
“梆!”
炎奴闪电般一枪,将他头颅劈碎,连带身体都烂成肉泥,甩飞出去,血溅五十步!
“啊?”其余跟着一块杀上来的武者,吓得头皮发麻。
太可怕了,炎奴什么能量都没用,好像只是纯粹的蛮力,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抖枪花,就把众人中最强的武者,当场格杀,这实力简直深不可测。
一时间,许多武者萌生退意,可是他们已经冲杀而出,刹不住车。
“撕拉!”
炎奴手腕一旋,枪头环绕周身一扫,顿时众多武者如血树开花,噗噗噗,倒下一片。
军队惶惶,不敢向前,许多常家高薪厚禄请来的武者,更是连连退后,缩进军队深处。
“此子武道通天,力拔山岳!”
“不可力敌,快放箭!放箭!”
万箭齐发下,炎奴依旧什么能量都没用,纯凭肌肉力量,把黄半家传的六妙金枪,舞得密不透风。
他一人就扫荡了覆盖常府的无数支箭,随后如电光般突入大军,把那些逃窜的顶尖武者,一一格杀。
“遇到强者就会退缩,反让兵卒送死,难怪你们连妖怪都不敢杀。”
炎奴十分失望,这样的军队遇到顶尖强者,士气低迷,和他在古战场遇到的大秦雄师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甚至比常子那一代的军队,都不如。
只见很快,他就把躲藏的惊世武者,一一斩杀。
大军顿时群龙无首,惊惧地看着炎奴,四散逃窜。
一时间,城内乱成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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