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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又逢春·前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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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和罗亮兄弟二人最终将薛莞和唐清哲请进了医馆,并给二人找了两身干净衣服。

坐下长谈一番之后,方才听得一头雾水的唐清哲方才知晓了事情的始末。

玉娘的父母在她十岁左右时便去世了,也就是在她父母去世后,她才来到县城中,最后被一户人家收养。她父母的死因她本人不曾主动提及过,罗明也从未询问,是以并不知道其中缘由。

不过她的两任丈夫是如何死的,云山县城上下倒是都知道。

她的第一任丈夫,便是她养父母的长子,大家都唤他钟大郎,玉娘未嫁时,钟大郎将她当做亲妹妹,对她十分好,钟大郎及冠那年,玉娘还未及笄,但钟家图一个双喜临门,便让钟大郎在及冠的那日将她娶为了妻子。

然而她过门后没多久,真正的噩梦却开始了。

钟大郎不知怎的染上了赌瘾,还总是酗酒,情绪极其容易失控,每当输了钱或是喝多了酒,就会拿玉娘撒气,当时邻里都晓得,玉娘几乎日日都要被打,身上就没有一块好皮。

玉娘也不是未曾试图保护过自己,她报过官。夫妻斗殴,虽为家事,但也能判为伤人罪,按律可以处以对应刑罚,但当时的县令任大人却不曾判罚过,只道钟大郎和玉娘二者皆有过错,还是应当保持家庭和睦,便草草揭过了。

而每次玉娘报官不了了之后,回家等待她的便是更厉害的毒打。玉娘一

共报过两三次官,然而钟大郎却都未受到过惩处,久而久之,玉娘便也只能忍气吞声。

玉娘嫁给钟大郎三年后,薛聿文成了云山县的新县令。而那一年,玉娘怀上了孩子。

但玉娘身怀有孕并没有让钟大郎停下对她的暴行,他依旧对玉娘照打不误,有一日也不知他是输了多少钱、喝了多少酒,竟然殴打了玉娘整整两个时辰,玉娘浑身是血不说,还因那厮踢在玉娘肚子上好几脚,最终导致了产。

这一次玉娘选择再次向官府求助,所幸新县令薛聿文没有再将这桩案子大事化——

薛聿文以钟大郎伤人且害死了玉娘腹中的孩子为由,给钟大郎扣了个害人性命的帽子,后又意思意思道此为家事,最终钟大郎不仅领了杖刑,且还蹲了两年大牢,而玉娘自然也被判同钟大郎和离。

丈夫入狱,玉娘又是一介女子,薛聿文便对她多有补贴照拂,给她寻了个县衙内的扫洒活计,还时常过问她的情况,以免她遭受钟家的报复。

在县衙做扫洒期间,玉娘与一名衙兵相识,逐渐看对了眼,而此人正是她的第二任丈夫方简。

玉娘本就已经和离,父母又已经过世,方简提亲后,玉娘便替自己做了主,嫁给了方简,二人婚后一直和和睦睦,十分要好。

而钟大郎之所以过世,便是在他出狱之后。

他听说玉娘已经嫁作他人妇,心中怒意大起,喝了不少酒壮

胆,而后便去了方家找茬,最后竟然动起手来。

方简是个衙兵,哪里忍得了他在自己家为非作歹,甚至差点又伤到玉娘,便反击起来。

那酒鬼钟大郎怎可能是方简的对手,在缠斗间,方简狠命推了他一下,他脚下踉跄,最后撞到了桌角,两腿一蹬,就这么死了。

钟家原本觉得自己没理,然而眼见儿子死在了方家,便又心觉不服,一纸诉状,将方简和朱玉娘告到了薛聿文跟前去。

薛聿文最后判的是,钟大郎擅闯民宅挑衅在先,方简乃是正当防卫,且钟大郎过量饮酒,方简也并非直接致钟大郎身亡之人,但方简在县衙当差,伤人性命,需要从重处罚,最后方家被罚了一些银钱,方简也领了十板子。

那十板子就是方简的属下罗明打的,力道轻得几乎没有,连印子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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