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突然的一枪(2 / 2)
还有几只大腿部位有几个血窟窿,血水顺着狼腿直直流到地上,形成一个的血水窝。
但是这几只狼张开的狼牙上,挂着清晰可见的血肉和血水。
不管是野猪和还是野狼,眼中都是仇恨、狠厉和阴寒。
一行人正偷摸盯着下面的战斗,突然耳边传来了一声枪响。
“砰!”
那只断腿的野狼,都来不及哀嚎一声,就彻底倒地不起。
野狼倒地的那一瞬间,捕猎队的人也被枪声惊得往地上一趴。
随即反应过来是自己这边的人在开枪,当即不管不顾的开骂起来。
“我他,是哪个王八蛋开枪的!”
“他大爷的!”
但还不等人回应,就再次听到了两声枪响。
常瑞臻和程老大对视一眼,看这向他们这边扑过来的狼群同时开枪。
程老大开枪过后,也不回头,而是继续瞄准刚刚闪开的狼,直接吼道。
“拿猎枪的,举起枪,狼群过来了!”
“不要害怕,只要不是对着自己人,就放心大胆开枪!”
“现在已经惊动了狼群,是死是活就看
自己的能耐了。”
“手里有武器的,也举起武器,保护好自己和身边的村民。”
听到程老大的安排,大家都反应过来,虽然害怕,但还是鼓起了勇气。
虽然他们人多,手里还有猎枪,但很多人都不是专业猎户,即便有猎枪,准头也不怎么好。
所以在面对弹跳力强,十分活跃的狼群,还是很难快速搞定的。
而且这些狼刚刚还在激血奋战中,此时的战力应该是最高的。
果然,没过多久就听到了人群慌乱的叫声和惊恐的惨叫声。
常瑞臻有意隐藏自己的实力,他打算这次只打死一只狼就行,剩下的交给其他人处理。
只要没有死人,他也没有直接一枪一个,自己直接解决掉这些狼群。
最多就是看到谁要被狼咬到脖子了,补上一枪,将狼打伤而已。
毕竟捕猎队这边有人数上的优势,而且有十把左右的猎枪,准头再差,你一枪我一枪,总能解决掉一些狼。
常瑞臻除掉一只,就剩下五只了。
而且程家人的准头可不差,所以这场战斗差不多二十分钟左右就结束了。
不少人都受伤了,肩膀上、大腿上、腹部等地方都留下了被狼群抓伤的伤口。
虽然流了不少血,但还不致命。
看到所有的狼群倒在地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有人才觉得自己死里逃生,想起始作俑者的那一枪,一脸气愤的吼道:“刚刚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开枪的!”
随即别的受伤的
人也附和道:“对!到底是谁!害得老子腿都差点废了。”
“今清楚,谁也不准走。”
“他大爷的,这是不想大家好过是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