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有节操的哈德逊(2 / 2)
人要往前看。军功没了,还可以再立;领地没了,还可以等下一次机会;名声若是没了,那就永远都没了。
要是可以一步登天,拿到一两个郡的封地,成为一方诸侯,名声臭了也就臭了。
仅仅只是一镇之主的男爵,依旧处于贵族圈子的底层,还不值得哈德逊出卖节操。
毕竟,背叛这种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出卖过一次同伴,永远都不可能再被信任。
哪怕是死心塌地跟着皮尔斯伯爵混,也无法真正被接纳。大概率在千金买骨的效应发挥后,就会找个机会让他去做炮灰。
类似的事情,在历史上已经上演过无数次。叛徒一旦丧失价值,很少有能够善终的。
“哈德逊,你可要想好了。这种机会,可不会天天有……”
希露迪骑士言不由衷的劝说道。
看得出来,他并不希望哈德逊接受皮尔斯伯爵的收买,只是受限于身份才开口劝说的。
具体原因,哈德逊懒得深究。人性这玩意儿,从来都经不起考验。除了父母之外,估摸着没几个希望你过得比他好。
本来这份军功,就够令人嫉妒的,要是以卖队友的一跃成为封地男爵,那就不只是嫉妒这么简单了。
“希露迪叔叔,替我感谢皮尔斯伯爵的好意,但是这份大礼哈德逊实在是受不起!”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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