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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任务报告(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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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黑色的,但不像金属,倒像黑色玻璃雕刻的工艺品,似乎轻轻一磕就会裂开似的,”

弟心有余悸地回忆,“很难相信它居然如此锋利,而那家伙也确实够经打的,在最后,他突然疯了一样拔刀乱挥,‘臭猫’手里那根拇指粗的铁棍瞬间就被削成了两节,天啊,我发誓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样的武器。”

“呵呵,于是你们害怕了,就这样放过了他,是吗?”

“老、老大,请原谅,我们手头确实没什么东西能挡住那把黑刀,那家伙一边乱砍、一边哭嚎着‘别逼我杀了你们’和‘想死的就过来试试’这类的话,然后飞快地逃走了。”

“哦,我没生气,那是塔萨魔铁打造的武器,你们手里的砍刀和铁棍当然不是对手。”

以残忍和贪婪著称的林奇此时显得十分宽宏大量,“放松点,你们能替我测试出那家伙的真实水平已经很不容易了,你以为我这个老大就那么没有人情味吗?吩咐下去,今晚参加行动的兄弟每个人都可以领到五十银币,这是我的好子们应得的。”

接下来,林奇派出所有可用人手找到了雷恩的下落,然后迅速赶了过去——今晚天气很好,就像林奇的心情那样晴朗,虽然暗影杀手的隐身能力在月光下接近作废,但这已经无所谓了,那个猎魔人并非圣能者、战斗力也很一般,他只是一个连流氓们的围殴都招架不住的新手而已。

实在太浪费了,那可是塔萨魔铁打造的武器,被那种人握在手里实在太浪费了。

真是可笑,林奇心想,导师当年每次提到神殿的猎魔人总会露出类似姑娘的不安表情,当然罗德·帕尔默很强大没错,但谁又能肯定猎魔队里就不会混进去一两个废柴呢?就比如那个叫雷恩的废柴,他以为自己很强大,殊不知真正有威慑力的,只是他手里的神兵利器罢了。

长刀不适合我。

林奇一边琢磨心事、一边从气窗潜入城央教堂,这种城市的教堂规模都不大、更不会有圣能者任职。夜半时分,教堂里只坐了一个人,林奇俯在梁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个黑头发猎魔人瘫坐在长椅上,他似乎睡着了,怀里还抱着一支半满的酒瓶,而黑刀则竖立在脚边。

倒霉的家伙,被注定失败的任务折磨得不像话了,可惜这深更半夜连个值班的牧师都没有,要不然他也不至于独自躲在这里喝闷酒,至少还能有个人诉诉苦。

林奇心中冷笑,注意力重新集中在那把刀上。

没错,还是改成两把短剑或者匕首更好。

林奇单脚勾住房梁,像一只蝙蝠似的垂下身子,哪怕隐身能力无法生效,他也依旧是身怀绝技的顶尖刺客。

看来要冒险去一趟蓝椰城了,塔萨魔铁这种珍贵的材料可不是随便哪个城市的匠人就有资格锻造的,至少要去南部城邦的主城找找看。

要杀了他吗?

林奇有些犹豫,再怎么废物,这家伙毕竟是正格的猎魔人,杀了他,恐怕神殿不会善罢甘休,而且,自己也实在不想回到过往那种四处流窜的生活中了。

好吧,走运的家伙,既然你已经睡着,那我也没必要非取你性命不可。想到这里,林奇取出锯索(一种细长的合金锁链,可以轻易锯断人的脖子),轻轻一甩就精准的套住了刀柄,接着手腕一抖,黑刀瞬间离鞘而出、飞入他手中。

好沉,以这把刀的体积来说,哪怕通体使用燃钢打造也绝不可能这样沉重。借着透进窗户的月光,可以看到黑曜石般的刀身在月色下泛起沉稳的光泽,令人没来由感到一阵安祥。

是的,确定是塔萨魔铁武器!

林奇的心脏几乎要被狂喜给挤炸了,以至于他第一次看到雷恩的双眼时就像没看见似的挪开了目光,一秒钟后,两人眼睛才再次凝视在一起。

“刀鞘不要了吗?莫科兽皮做的,虽然不值什么钱,但还算结实。”

雷恩仰着头笑咪咪地说,他的眼神清澈坚定,没有半分醉意、也看不出任何怯懦。

啊啊啊啊啊啊啊!!!

回去后我一定要把今晚与这猎魔人打过交道的蠢货全部杀光才能解恨!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浑身炸起的寒毛还没落下,林奇已经瞬间翻身纵出窗外,在月光下他的身影呈现半透明的胶质感,那代表他已经发动了隐身能力,只需要去到一处月光照射不到的地方,那就安全了。

幸运的是,那家伙真的不是圣能者,林奇是刀口舔血活下来的人,他相信自己的感觉。

跃过几间屋顶,林奇终于看到了一处窨井盖。他翻身落地、抓起井盖扔到一旁,泥鳅般溜进了下水道,之后又一口气跑出老远,他才慢慢停下脚步、拄着黑刀大口喘息——下水道里扑鼻的臭气从未如此甜美,恐慌慢慢消散了,取之而代的是自得与满足。

“喂,井盖不要乱扔啊,砸到人怎么办?哪怕砸不到人,砸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

一瞬间,身后传来的人声再次把林奇从天堂打回地狱,他猛然回头,雷恩正带着微笑站在他身后。

猎魔人的指尖燃烧着一簇蓝色火焰,照亮了方圆几步内的空间。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没可能,这不科学,下水道里没有任何月光,你凭什么能发现我呢?凭你手上的火焰?还是我在淤泥中留下的脚印?!”

林奇觉得自己要疯了,他崩溃地朝雷恩大喊:“不可能的!魔法火焰也是人造光源,我在你眼中应该是完全隐身的才对!至于脚印——哦,我可是暗影杀手,我受过无数隐匿与轻身训练、就算从最松软的雪地上跑过也不会留下半点痕迹!所以,你到底是怎么发现我的?!”

“有趣,既然你提到了科学,那么何不低头瞧瞧自己的裤子呢?”

经过雷恩友善提醒,林奇忙低头看去,他赫然发现自己的脚踝、腿以及腿弯处均依附着蓝色火焰,点点滴滴,就像谁不心把正在燃烧的煤油洒了上去。

当暗影杀手的能力发动时,他们的双眼不会被黑暗遮蔽、也不会被强光灼伤,目之所及一切都是淡淡的灰白色,这本该为他们的暗杀行动带来极大的优势,而此时却成了致命的弱点。裤子上的火光很温柔、并且没有任何温度,若非被雷恩提醒,林奇绝不会发现自己身上竟然燃烧着这种东西。

在下水道中,它简直比灯塔还要耀眼。

“这、这是什么?”

林奇哽咽着问道。

“莫里斯冷火,它的发明者是一位名叫莫里斯的天才炼金术师,只需指甲缝里那么一点儿,就能烧上七八分钟。”

说这话的同时,雷恩精神有些恍惚,仿佛透过蓝色火光又看到了那间谷仓,而父亲正站在血肉巨人弗兰克身边,等待儿子卸下肩膀上扛着的人类肢体——那是修复弗兰克所必须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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