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一回 父母之命(1 / 2)
绝尘喝了太多的酒,把那一肚子要问的话都抛到了脑后,他喝得兴起,便抱着酒坛子在众魔罗中舞了起来,仿佛比在人界喝酒更加畅快淋漓,魔族的豪俊亦随之而舞,看着魔尊重焰也跃跃欲试,但他更在意的则是自己的女儿蓝染。
蓝染猝不及防的参加了酒席,她知道魔族的性情,这酒劲儿一上来,天底下就没有什么值得着急的事了,更何况她的几个人族朋友的安慰。她也只能一杯一杯的喝着闷酒,没几杯便有了醉意。
这魔族的酒醇如甘露,烈如火烧,本来没什么纯熟的工艺,凭借的完全是魔族盛产的野果适酿,随便一放都能发酵出美酒,百果酿的名号享誉九大部州,更是中都最畅销的商品。只因这百果酿见了光就要散尽了香气,所以要保存运输成本甚高,因为好酒索性移居到中都的大有人在。
众魔一晚上豪饮,喝得是天昏地暗,横七竖八,绝尘和蓝染亦不例外。他们这边喝懵了圈,那头魔尊重焰就命人暗自安排好了。
魔族这里的婚约虽然不似人界三礼六聘,也都尊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然魔族民风彪悍,也有抢亲撞婚之习,但都得族中大家长认可才行,所以蓝染的终生大事也是魔尊重焰来安排的。
本来魔鉴大会在即,族中乱象频生,实在不利于安定团结,更有可能妨碍大会进行。本来重焰的算盘是把女儿许配给族中望族或受拥戴的青年翘楚,可蓝染不愿意不说,如今看来,这些人比起天赋异禀的绝尘实在不足道也。
当然,重焰还没有老糊涂到要把下一界魔尊的大权交到一个外人手上,他其实早就和族中长老碰了头,将绝尘的身世来历打探了个一清二楚。
重焰了解到绝尘本非凡胎,自然也不算人族,这就免去了一层顾忌,且他又师承仙剑一宗,原来魔族知道仙剑前掌门了凡受困于人尊一事,虽然仙宗飘逸不参与纷争,但能够与仙剑一派交好也不失为一个有利的政治资本。
话虽如此,绝尘到底不是魔族人,不便插足本族事务。巧的是,要戳破这层纸眼下正好有一个办法,就是把他招进来做女婿,将女儿蓝染许配给他,如此生米煮成了熟饭,两家人变成一家人,一切就都顺理成章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