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8【毫无主见】(2 / 2)
秦桧在奏疏中说,现在情况极为复杂,朝廷万万不能过早和谈,须得固守城池等待勤王之师。
到时候,大宋、金国、朱贼三方军队,混在开封府不辨敌我。可趁机因势利导,分别与两方谈判,怂恿朱贼与金兵打仗,或许大宋可以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就算其中一方大胜,官兵无法力敌,到时再谈也能有的放矢。
“此真老成谋国之言也!”
赵桓深以为然,吩咐道:“把吴敏叫来。”
吴敏就守在外面,很快就奉旨进入:“拜见陛下!”
“免礼,爱卿快过来坐。”赵桓语气亲热道。
吴敏端正坐下,等待问对。
赵桓询问道:“这秦桧是什么来头?”
吴敏说道:“前宰相王珪之孙婿,曾考中茂科(宏词科),当年茂科只录了他一人。”
“独中茂科?真乃大才也!”赵桓愈发欣赏秦桧。
就在此时,太监禀报李纲求见。
赵桓把李纲也叫进来,将秦桧的奏疏递过去。
李纲仔细读完,说出自己的想法:“这些只是权宜之计,金人如狼,朱贼如虎,而今前有狼后有虎,驱狼吞虎怎是那般容易的?金兵两路南下,黄河北边的只是东路军,还有西路军正在猛攻太原。洗劫天驷监的贼兵,也不过是朱贼的先锋,恐怕贼兵还要从汉中进陕西。各路勤王大军,以西军最强,若是被汉中贼兵牵制在陕西,恐怕很难抵达京师。”
“是啊,金国和朱贼都有好多兵还没来。”赵桓刚刚还高兴,现在又心情低落起来。
李纲说道:“秦桧的计策可以用,但只能缓解症状,不能真的治疗恶疾。当务之急是钱粮不足,须勒令各路都监赶紧送来钱粮,有了钱粮才能募兵守住东京。勤王大军,也须催促他们快来。朝廷有了军队,谈判时才能强硬!”
“爱卿所言极是。”赵桓连连点头。
这位年轻皇帝,确实虚怀纳谏,但他经历得太少。谁的建议他都觉得正确,根本没有自己的主见可言。
李纲又说:“还是要摸清金人与朱贼的底细。若是他们的要求太过分,可用汉中使者恐吓金国使者,再用金国使者恐吓汉中使者。还有,不能让这两个使者,私底下单独会面!”
“便该如此!”赵桓赞同道。
李纲提醒说:“陛下,今后切莫再说封王之言。”
赵桓瞬间表情尴尬:“是朕失言了。”
李纲、吴敏离开皇宫不久,白时中、李邦彦又来求见。
李邦彦开口就吓唬:“陛下可知川峡荆襄有多少兵?”
赵桓问道:“多少?”
李邦彦道:“二十万甲士!”
赵桓倒吸一口凉气:“怎会有恁多?朱贼……朱氏养得起吗?”
白时中道:“养得起。朝廷养不起兵,是因蔡京、王黼、蔡攸等奸臣侵吞国家财赋,太上皇又大兴土木耗尽民力,各地武将也克扣军队钱粮。如此种种,致使国无足兵,而兵无战心。”
李邦彦又说:“臣前番与朱贼和谈之后,便派人暗暗探查川峡底细。汉中有贼兵六万,蜀中有贼兵三万,川东有贼兵五万,襄阳、南阳各有贼兵六万,总计兵力二十余万。且个个皆为甲士,那些盔甲除了朱贼自造,其余都是从西军手里缴获的!”
白时中说道:“二十多万贼兵甲士尽出,莫说勤王大军无法抵挡,便连金人恐怕都难与之敌。”
“朱氏……朱贼竟有如此兵力!”赵桓吓得身体轻微颤抖。
李邦彦继续说:“荆湖钟贼,也有妖兵三十万。钟贼人数虽多,却不敌朱贼个个披甲。去年朱贼与钟贼,在江陵打了一场。钟贼兴兵十万,而朱贼只出兵三万,陛下可知为何?”
“为何?”赵桓问道。
李邦彦说:“朱贼根本不把钟贼放在眼里,三万精锐对上十万妖兵,竟一战而胜,自身还损伤无几。钟贼杀得荆湖路官兵难以抵挡,已占领荆湖路全境,可他遇到朱贼却吓得要死,割让江陵等八座城池给朱贼!”
赵桓开始在脑子里进行逻辑换算,官兵打不过钟贼,钟贼打不过朱贼,那朱贼岂非难逢敌手?
李邦彦说道:“朱贼派使者前来,必然想让陛下禅位。他父子跟别的反贼不同,是读圣贤书出身的,做什么事情都讲究礼节。因此,就算朱贼攻破东京,也不会赶尽杀绝,而是逼着陛下退位禅让!”
“讲礼便好。”赵桓松了口气,觉得就算再糟糕,自己至少还能活命。
白时中说道:“能守住东京,自然是最好的。但朱贼岂会善罢甘休?今年守住了,可明年怎办?”
“封王可乎?”赵桓自己就摇头,“看那姓石的使者,恐怕不同意封王。”
李邦彦说道:“那是因为陛下没给足好处。陛下给他们封王,可朱氏父子其实能够自立为王,甚至是建国自立为皇帝。陛下给他们京西南路和荆湖路,可京西南路本就被朱氏占据,荆湖路又是钟贼的地盘。等于什么好处都没给出啊!”
赵桓嘀咕道:“确实如此。”又问,“朕还能给什么好处?”
白时中说:“不如以潼关为界,潼关以西赏赐给朱氏,潼关以东归大宋所有。两家从此世代和平,共结秦晋之好。”
赵桓再傻也觉得不对劲:“岂非把陕西都割出去了?”
李邦彦说道:“东京城以南,恐怕此时皆被朱贼占据,京西北路和开封府早就不在朝廷手中。若是两家修好,须得让朱贼归还京西北路和开封府土地。”
如此换一个角度,赵桓又感觉还行,毕竟有来有回,并非一味割地。
“容朕再想想。”赵桓还没糊涂到底,这么大的事情,他打算先跟耿南仲商量一下。
(有书友质疑开封府尹,这个官职比较复杂,自从宋真宗之后就没人做了,但宋徽宗在崇宁三年又恢复,不是皇子也能担任此职。)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