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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飞机的发明专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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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申请飞机的专利?飞机这种大家都知道的东西,我也可以申请专利?”

邹炳泰轻轻点头说:

“是的,飞行机器的概念,虽然几百年前就有了,现在也是广为人知的热门项目,但是却仍然没有人真正做出来。

“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吧,有些飞行机器的确飞起来了,但是时间只有短短几秒,而且非常的不稳定。

“我们甚至难以判断,那是不是和风筝一样被吹起来了几秒钟,所以都没有通过申请。

“也就是说,飞行机器这个事物的发明专利权,仍然是没有人得到的。”

朱靖垣瞬间反应过来,这个时代的专利申请原则,跟自己上辈子是有明显不同的。

这个时代是“先发明原则”,也就是说,谁先成功造出实物来,这个东西的专利就算是谁的。

早期的发明创造,通常都是比较简单的,稍微筹集点资金就能搞出实物,功能效果也大多都比较直观。

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发明创造的难度越来越高,很多人只能提出思路和方案,而逐渐无力直接制作出实物了。

如果在没有拿到专利的情况下,就去找人筹集制作资金,通常需要将想法告知投资人,这容易被剽窃思路。

所以在后世,很多国家都调整了专利法,从早期的“先发明原则”,改成了现代的“先申请原则”。

有了完整的思路,不需要做出实物,就可以先去申请专利,然后再去拉投资筹钱,最后做出实物来获利。

与此同时,也不能再申请众所周知的东西,不能申请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

飞机这种概念存在几百年了,众所周知而早就过了申请期限了。

在后世如果飞机始终没被做出来,第一个成功者也不能申请飞机本身的专利了,只能申请“实现飞机功能的解决方案”的专利。

但是现在,在“先发明原则”下,只要以前没有人做成功就可以申请。

自己能够得到飞机这个事物本身的发明专利,就像另一个世界的莱特兄弟一样。

飞机这个事物和概念都将属于自己!

这件事情只要想想就让人控制不住的心情激动啊。

于是朱靖垣直接点头说:

“感谢大司空的提醒,那就麻烦大司空,先帮忙申请翼型和控制方式的专利。

“等飞行实验如果成功了,再申请飞行机器本身的专利,且引用前两个专利。”

这是后世的典型操作,多个专利交叉引用,互相绑定,以后有飞机相关专利,也会跟他们绑一起。

后续还可以在飞机这个概念上,通过不断的研发新技术革新换代,不断申请改进型号和改进功能的专利。

实现事实上的保护期无限延长,构建越来越森严的专利壁垒。

当然,朱靖垣这么干,不是为了无底线的攫取暴利,而是要把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避免别人占着专利不干活。

历史上的莱特兄弟光顾着打官司,控告其他不给专利费的美国公司,自己却也停止了后续研发。

最终导致最早发明了飞机的美国,在早期的飞机竞争中却长期居于劣势。

朱靖垣会采用低价广泛授权拉会员的方式,让尽可能多的厂商参与进研究、生产、推广中来。

自己要建立和主导整个航空行业的规则和标准。

当然,钱自己也是要赚的。

拿着飞机本身的专利,再加上脑子里的一大堆升级方案,可以申请大量改进型专利,随便收点授权费就赚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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