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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无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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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朝着前面努了努嘴,“嫂子,你看,他们来了。”

沈晓君抬头望去,之前对面几人正拉拉扯扯的往这边过来。

看样子有人是后悔了,心不甘情不愿。

他们也看到了沈晓君两人,脚步加快了些许。

等几人走近,沈晓君扯了扯嘴角,“来啦,走吧,咱们早点进去,也早点把案子消了。”

说完后,也不看他们脸色,提步上了台阶,没几步就进了公安局大门。

李世跟着走了进去,周伟见后面几人慢悠悠的,就催促,“赶紧的吧,早点完事儿对你们也好,现在后悔可没用了。”

进了公安局,人家公安同志对他们这群人还有印象,特别是周伟,前几天差点就没给他们跪下。

沈晓君拿出证词和照片递给了公安同志,张律师在一旁诉说情况。

看着公安同志手里的照片,张山等人吓了一跳!

这一刻他们无比的庆幸,幸好他们啥都交代了,要是今天没来,怕是真像那个律师说的那样,犯了好几宗罪了。

林哲这媳妇肯定要告他们!

所以,当公安同志再问他们话时,几人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就连王军一直找林哲麻烦,围堵林哲的事都说了,生怕说少了、漏了,公安同志要判他们的刑。

案情清楚明了,不再追究林哲的刑事责任,但因为林哲伤了人,属于防卫过当,民事责任还是有的,所以得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又因为是王军先动的手,他是激化矛盾的主要责任人,负有过错,林哲有权利要求减轻赔偿。

周伟听完公安同志的解说后,气愤不已,“凭啥呀?是他王军先动的手,咱们难道就站在那儿让他打吗?凭啥还要陪他医药费?咱们有证据呀!是他自己捅了自己,照片上拍清楚了的,不该陪他钱!”

公安同志便道:“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别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得陪人家的医药费。这张照片并不能绝对的证明王军受伤和林哲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他还是有一定责任的。至于医疗费等,你们可以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了,或者对此还有异议,你们也可以去法院起诉打官司,让法院来判到底该不该给?该给多少。”

还要打官司?

“那王军呢?就因为他受了伤,啥事儿都没有了吗?就这样放过他了?”

“你们放心,等他伤好了,咱们还是会按法律规定对他进行拘役,持戒斗殴是犯法,他也跑不掉。”

听说王军跑不了,周伟这才稍稍的宽了心。

他看向沈晓君,“嫂子……”

沈晓君对这个结果并不感到气愤,最开始她就知道医药费这些是跑不了的。

至于打官司,她没这个时间个经历在这儿耗着,耗到最后还不一定躲得掉。

有多少做了好事还被讹钱,闹到法院都没用的案件,又有多少在法律上都没有赔偿责任和义务的案件,却因为对方是弱者,要给予人家人道主义赔偿的。

这样的新闻,她上辈子不知看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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