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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这个杀手不太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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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姜森来到了尼克的爵士乐酒吧。

不出意外,酒吧里的生意依然很清澹。

不过这是尼克自己的选择,他喜欢爵士乐,也喜欢这样的酒吧氛围,对于那些播放着性、大嘛以及死亡的摇滚乐酒吧不屑一顾,觉得那些人不过是无病呻吟罢了。

至于脱衣舞酒吧……他当然也喜欢看。

既然选择做酒吧里的一股清流,自然要接受生意的寡澹。

好在尼克并不在意,他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

看到姜森过来,尼克问道:“喝点什么?”

姜森笑道:“不需要了!我过来是想问问你,能不能联系到马克斯?”

尼克愣了一下,奇怪道:“怎么回事啊?”

姜森说:“尼克告诉我,今天晚上会把钱给我,但是一直没有信息,打他家里电话也找不到他的人。”

“怎么会这样?”

尼克到办公室里用固定电话拨打了一遍马克斯家里的电话,不出意外,那边始终无人接听。

尼克回来说:“没有人接听!走,我带你去他家里看看。”

姜森跟着尼克来到了皇后区17街,马克斯居住的屋子。

尼克来到门口观察了一下,然后试着拧了一下门把手,门却打开了。

姜森明知故问的说:“他在家里嘛,为什么不接电话?”

尼克小心翼翼的进了屋里,四处观察了一番,自然没有找到马克斯。

随后他又翻看了一下抽屉,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屋里并没有翻动的痕迹,但是护照却不见了,难道……他离开了?”

尼克心里暗暗疑惑,但是却没有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

在确定马克斯并没有在家之后,尼克打电话联系了一些马克斯的朋友,也都没有找到马克斯。

最后他又通过一些办法,联系到了之前借钱给马克斯的嘿帮,得知他之前欠的一大笔赌债已经还掉了。

至此,事情基本上真相大白了。

马克斯很可能拿着本应该属于罗尹的钱跑路了。

尼克一时间有些无语,“我认识马克斯很多年了,他是一个非常值得信赖的伙伴,不知道这次为什么要这么做?”

姜森很澹定的说:“还掉赌债后最少还剩下100多万美元,这么大一笔钱,我想足够他养老的吧!”

尼克闻言也是有些无奈。

100万多万美元,确实是一笔天文数字,马克斯拿着钱跑路,非常可能。

只是……

尼克看着姜森说:“我看你好像并不是太生气?那可是100多万美元啊,可以在曼哈顿上城区买好几套大房子。”

姜森笑说:“钱对于我来说算不了什么!你觉得我会缺钱吗?”

尼克闻言暗道,对啊。

一个能把价值上千万美金《鸢尾花》偷出来的人,怎么会缺钱呢?

不过尼克还是问道:“既然不缺钱,那你为什么又要做这一切?”

姜森口是心非的笑道:“我说是为了刺激,你相信吗?”

尼克:“……”

回到车上,尼克问道:“现在去哪里?要不要一块去酒吧,我请你喝两杯?”

姜森说:“不用了,把我送到第17街吧。”

“好啊。”

尼克把姜森送到第17街街口附近,姜森临下车时尼克说:“有空记得过去找我。”

对于能把鸢尾花从那么森严地方偷出来的姜森,尼克是打心眼里佩服,因此十分愿意跟他做一个朋友。

“会的!慢点开。”

姜森笑着摆摆手,目送尼克离开后,嘴角的笑容慢慢浮起。

之所以要做这一切,不过是为了避免尼克的怀疑罢了。

他可马克斯是多年好友,马克斯如果突然失踪的话,尼克肯定会怀疑到最近和他来往密切的自己身上。

虽然其实他也并不是太在乎,但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是为这件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吧!

姜森随后慢慢朝不远处的住宅区走去。

……

杀杰弗里这种小角色,对于姜森来说,不会比杀一只鸡更难。

睡梦中的杰弗里,突然感觉房间里有人进来了,他瞬间清醒过来。

常年的帮派斗争,也让杰弗里拥有了微弱的第六感,他可以到一些凶险,而这种类似于福至心灵般的第六感,也帮他躲过了好几次敌对帮派的暗杀。

杰弗里看到一个戴着头套的黑影,站在自己床头。

他立刻想伸手去拿枕头下面的枪,然后下一秒,他只看到一抹白光闪过,紧跟着浑身的力气就像漏气的气球一样,甚至连手指头动一动的力气都没有。

杰弗里来不及悲伤恐惧,甚至连“是谁来杀自己”这样的念头都不曾闪过,便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随后杰弗里的尸体连同下面被染上鲜血的床垫被子都消失不见了。

杰弗里彻彻底底的从这个世界消失不见了。

而杰弗里的消失,在皇后区引起了一阵骚扰,骷髅帮的人怀疑是拉美帮的人干的,他们派出人手和拉美的“野狼帮”展开了枪战。

双方死伤多人。

这件事甚至登上了纽约日报。

一个礼拜后骷髅帮和野狼帮宣布停战,骷髅帮也换了个首领。

新上任的首领放弃了杰弗里原来的3号洗衣粉渠道,开始从布鲁克林区的一个黑人d品拆家手里,大批量购买4号洗衣粉。

在杰弗里死后,艾姆赫斯特区很快也被质量更好,价格更低的4号洗衣粉给侵占了,无数的瘾君子蜂拥而至。

至于杰弗里,没有再提起他,更没有人关心他到底去了哪里?

……

……

这天下午,姜森开着《速度与激情八》里面同款的196八年普利茅斯gtx,去亚历克斯的居所接他,然后出去旅游。

七十年初的美国,简直就是一个疯狂的年代,各种好玩的新鲜事物很多很多。

虽然此时越南那边还在打仗,纽约也能经常看到反战游行,但是却并不影响人们嗨皮。

在往皇后区西南方朝着布鲁克林区开的时候,经过之前居住的房子,正好看到房东罗威尔老太太,站在公寓楼前和一个身高腿长的金发女孩聊天。

亚历克斯笑道:“哇噢,这不是玛蒂尔达嘛,现在变成了一个漂亮迷人的大姑娘。真是女人十八变~”

姜森一脚踩下油门问道:“你说她是谁?”

亚历克斯疑惑道:“玛蒂尔达啊,怎么啦?”

姜森说:“你认识她?”

看到姜森一脸迷惑的样子,亚历克斯说:“对啊!你不是也认识她嘛。她之前是你的邻居,就住在你隔壁,你忘记啦?三年前她爸妈不知道什么原因,结果在前面路口被杀手给枪杀了。”

听到亚历克斯的提醒,姜森记忆终于复苏了。

结合所有的信息,他终于肯定,这个金发女孩子就是《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萝莉玛蒂尔达。

她的父母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被毒贩子给杀死的。

至于有没有杀手里昂这个人,罗尹并不清楚,因为罗尹大部分时间都在街面上鬼混,每次回来也是喝得醉醺醺的,对公寓里面的住户并不了解。

他之所以记得玛蒂尔达,是因为罗尹这个家伙想对玛蒂尔达图谋不轨,但是玛蒂尔达非常讨厌罗尹,每次看到他都跑得远远的。

“原来我跟里昂是邻居啊!”

姜森心里忍不住想笑。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过去和玛蒂尔达聊几句。”

说着姜森便推开车门走了过去。

“嗨!好久不见。”

罗威尔太太和玛蒂尔达两个人齐刷刷转过头,当看到姜森时,两个人都愣住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现在的姜森和之前的罗尹完全就是两个人。

别说三年没见的玛蒂尔达,哪怕是大半个月没见的房东太太。

“你是??”

“哈哈,我是罗尹。”

姜森笑着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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