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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救美不容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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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天两眼看傻了,就这身板的子,居然可以打败二狼。

结果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二狼一招也没扛住就败了。

更恐怖的是,面前这子是单手对战的,另一只手还扶着一个醉酒女人,相当于负重一百来斤。

这太不可思议了,吴通天的手下弟们也都懵了,二狼本人更不用说了,已经怀疑人生了!

而秦成煜怀里靠着的张丽芳,则是呆滞状态,转而痴迷状态,两眼放光的看着他。

微抬着头,仰望着这个男人,重新定义了这个男人。

没想到三十几年了,已是俩孩子的妈了,还能有再现初恋般的感觉,被英雄救美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刻到骨子里的那种感动。

这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没想到在自个儿身上也发生了,此刻她的心慌远没有发痴多。

他的胸肌好壮实,隔着一件衣服,又是大夏天,愈加的感觉到那种安全感。

“好子,有两下子!大虎,你去试试!”

吴通天可不敢自己上了,他的身手还不如二狼呢,只好派出最能打的大虎了。

这大虎是专业擂台出身,不过是那种地下赛,比和职业的区别是无规则化,只有胜者为王。

输了的要么残废,要么没命,这个大虎四肢健全,可见他没有输过。

他的本名叫常虎,6岁,16岁就开始混迹,十年来在这条街地下擂台,百余大战从无败绩。

可以说,在他的字典里不知道“输”字怎么写。

“好勒天哥!半年了,打擂台还没输过,正愁没有对手,见你子还不错,竟然能秒杀狼弟?行,我就喜欢和高手切磋!”

秦成煜是传武出身,常有人向他挑战,每次都被逼出手,所以形形色色的高手或低手他都见过。

三脚猫的见多了,大致有这么一个特征,他们基本是出招凶,眼神无光,说话最狠。

二狼就是这种。

而面前这人,不像。

眼神有杀气,一身的腱子肉,走路轻快,头一手秦成煜选择了谨慎。

“都散开,让我俩好好单挑。要不然他一只手和我打,我赢了也胜之不武,传出去得多丢人!”

兄弟们很配合,主要是因为对他都很放心,二狼在大虎面前也是个被秒的弟弟。

秦成煜将张丽芳扶到墙角安稳坐下,径直来到大虎跟前几步开外,准备迎战架势!

俩人眉目相向,拳头同时攥紧,大战一触即发!

这一战引来了成群的路人观看,方才还胆怯的不敢出来的店家老板,也忍不住凑上前去。

还有那些原本躲得远远的顾客,也纷纷怀着好奇心鼓起胆子靠近,都想仔细看看敢和街头无敌手常虎交手的对手是何许人也!

“你们说谁会赢?”

底下已经开始热议这场比武的输赢了。

“那还用说,当然是常虎喽!难不成还有人觉得那身板的子能赢?”

“那怎么可能,常虎可是这条街的无敌手,人称独孤求败!他的拳头比钢铁还硬,这子能撑一个回合就不错喽!”

大多数了解常虎的人,还是想当然的认为这场比武的结果不会有意外。

但是对于初到紫蓝美食街的人来说,则是另一种看法,他们比较看好秦成煜。

他们并非是无脑看好,而是刚刚打败二狼那一手,属实惊艳了一些亲眼见到的人。

“我倒觉得这年轻子可能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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