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倚天开篇(1 / 2)
一个少年在山间飞奔,他年龄不大,却甚是魁梧,健步如飞,竟然徒手抓捕了一只野兔。
少年手提着野兔,满意一笑,眼神中透着不符合年龄的沉稳。
再次睁开双眼,让他惊喜莫名,他不叫项少龙了,在这里他叫:谢逊。
本以为死了就一了百了,没想到还可以继续穿越,离开《寻秦记》,进入了《倚天屠龙记》,穿越成了一个悲剧人物:金毛狮王谢逊。
作为武侠世界大名鼎鼎的人物,谢逊鲜明的个性,悲惨的遭遇,感染了很多读者。
但此时的谢逊不再是那个冲动、暴烈,不顾一切的谢逊了,谢逊有信心改写自己的一生。
谢逊苏醒前世记忆时,还只有五岁,此时处于元朝末年,汉人如猪、如狗,蒙古人蹂躏天下。
谢逊既然知道这是真正的武侠世界,有绝顶内功,心中狂喜,总算能梦圆了自己的武侠梦了。
可是如今世道太乱,他一个小孩子不敢四处乱串,恐遇不测。他先从自己的内家拳练起,总要先有自保之力,才能出门闯荡。
在十岁的时候,遇到了他生命中第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混元霹雳手成昆。
十岁的谢逊,苦练内家拳五年,资质异于常人,被成昆发现后,有意收他为徒。
谢逊心中略一犹豫,就答应了。一来,此时的成昆还不是那个阴狠、奸诈的阴谋家,此时的他才二十多岁,也是初出江湖,对谢逊也是真心实意;二来,谢逊也急于窥探高武的门径,内功的世界,自己一无所知,需要一个领路人。
至于以后二人的关系,既然谢逊心中已经有了防备,自然不会重蹈覆辙。
谢逊拳脚功夫勤习多年,早已深入骨髓,此时最感兴趣的就是内功。成昆也不藏私,将看家本领混元功倾囊相授。
混元功是一门极上层的内功,最妙的是由外而内,内外兼修,进境不快,却不必担心走火入魔,最适合谢逊。
谢逊有内家拳功底,又研习过密宗瑜伽的练体秘术,与混元功相辅相成,进境极为喜人,让成昆更加看重这个徒弟。
匆匆五年,十五岁的谢逊,混元功略有小成,在江湖上谈不上多高,但自保无虞,谢逊想要在江湖上走一走了。
成昆也没有想到,谢逊小小年纪,能把武功练到这种程度。看着这个比自己还要略高的、更加雄壮的弟子,虎头虎脑的,成昆心中更是喜爱。
他把谢逊叫到身前,道:“逊儿,你天赋很高,人又勤奋,现在已经赶上为师当年了。”
此时的成昆还不到三十岁,江湖上口碑好、武功高,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又得此佳徒,有些志得意满。
谢逊口中感谢,道:“多谢师父教导!”
谢逊心中对成昆还是有些忌惮,虽然知道此时的成昆对他没有歹心,但想到他多年后的狠毒,心中还是有所提防。
谢逊并没有在成昆面前展示出自己全部的实力,算是留了一手。
成昆道:“我原想让你多练几年再出师,但你自己急着想闯荡江湖,为师也理解你的心情,为师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你性格一向稳重、成熟,武功也有小成,增加江湖阅历,也有利于武道的修炼。切记,江湖险恶,遇事多想想,不可鲁莽,不要被人利用。”
谢逊其实还真不惧什么江湖险恶,他三世为人,既经历过信息爆炸的大时代,又曾经周游列国,洞彻人心,又熟知本世界的剧情,哪会被计谋击败,他所虑的就是武功高手,口中称是,道:“弟子谨记师父教诲。”
成昆道:“为师为你精心打造了一把兵器,你看看是否喜欢。”说着拿出一个巨大的盒子。
谢逊打开一看,是一把八尺长(据推测,元代一尺相当于现在34厘米)的双头狼牙棒。谢逊在手中一端,犹如神兵天降,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这是成昆为弟子精心设计的武器,虽然一直以来,谢逊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内功上,但一法通,万法通,运劲之巧妙,存乎一心。
成昆考虑到这个弟子的身形、天赋,走的一定是刚猛路线,觉得这个狼牙棒最能发挥他的特点。
谢逊舞了几下,招式虽然简单,但还是虎虎生风,给人以勇不可挡的感觉,心中也很是喜欢,向师父道谢:“谢师父!”
这一年是元武宗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谢逊用一个大布袋套着狼牙棒,辞别父母和师父,离开了家门。
谢逊一路向西,他知道西域是自己发迹的地方,而且昆仑山中还有一场大机缘,《九阳真经》就在昆仑山中。这可是金庸武侠中的绝顶神功,现在还是无主的宝物,取它虽然有点儿麻烦,可也总比抢峨眉的倚天剑、闯少林的藏经阁要好的多。
《九阳真经》在昆仑山中有一个重要坐标,就是朱武连环庄。可惜谢逊在昆仑山转了半年,也没有找到这个庄子,看来是他来早了。这就使谢逊极为郁闷,明知山中有宝,却无从查起。
好在他此行也是漫无目的,就决定用最笨的办法,翻遍昆仑山,也不能错过这本绝世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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