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1 / 2)
第二天一早,王诩刚醒就注意到了殿门外站着的人,像一块石头杵在那里,他不禁揉了揉眼睛,这才确定正是洗干净了的天狼。
天狼长相是不错的,只是脸上那道疤破坏了这份整体的美感。
“走吧,一同出宫。”王诩打着哈欠,率先走了出去。
天狼一点头,默默地跟在王诩后头。
王诩回头观察了他一眼,他的步伐很是矫健,给人以坚毅的感觉,王诩对他的身世越发好奇了。
“不如骑马去吧。”王诩发现了一旁的马厩,“这么走得走到什么时候,夜白衣那小子肯定不会给我准备车马。”
王诩率先挑了一匹黑色的马,四个白白的蹄子很是显眼,这马有个雅称,名曰:乌踏雪。
而天狼则选择了一匹黑马,那马通体乌黑色,奇怪的是并没有一匹马在这黑马的周围。
王诩笑道:“很会挑嘛,这马厩里数它最为名贵,也最厉害。”
天狼腼腆笑笑。
清晨的燕皇宫里响起了清脆的马蹄声,王诩与天狼在御道之上打马疾驰,享受着风从耳边吹过的感觉。
离老远王诩就看到了在宫门外等候的夜白衣,只是这次夜白衣并没有背着手装逼,而是笼着袖子站在那里。
“殿下。”夜白衣率先施了一礼。
“小白啊,不必多礼,你就没带什么礼物,空手来的?”王诩骑着马到了夜白衣附近,一勒缰绳,来了一个帅气的刹车。
夜白衣嘴角一阵抽搐,心里想着,老子帮你解决人员安置问题,你还找我要礼物,真是岂有此理。
“殿下富有四海,臣家底薄,哪有什么礼可送,臣唯有为国的一颗忠心,倒是殿下应该嘉奖我一番,赏赐点什么。”夜白衣面色如常,微笑答道。
“赏你做大将军,统帅凉国兵马,可以剑履上殿,入朝不拜。”王诩嘿嘿一笑。
燕皇子赏赐燕国臣子做凉国的大将军,那凉国人能让么?这不开玩笑呢?!
夜白衣也是一脸黑线。
他那笼着的袖子一阵抖动,突然,一个白白的脑袋钻了出来,湛蓝色的眼睛打量着王诩。
“你的猫?”
夜白衣点了点头,“算是吧。”
王诩看着那只美丽的猫,摇了摇头,又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数落道:“今天办正事还带猫,真是不讲究”
然而他剑眉一挑,邪魅一笑,抚掌道:“让我摸一摸,这事就一笔勾销。”
“呃”夜白衣一愣,他也没想到王诩说出这话来,堂堂一国皇子啊,这合适么?!
王诩这时已经将魔爪伸向了小猫咪。
结果只见那只美丽的猫咪先是舔了舔蓬松的毛发,随即立马扭身钻回了夜白衣的大袖子。
“这猫可能不太想让殿下摸。”夜白衣打圆场道。
“算了,先办正事,带我去参观一下你的山头。”王诩颇为遗憾地叹了口气。
一旁看着的天狼和夜白衣面面相觑,天狼突然有些后悔,自己这是跟了个什么玩意
其实王诩并不是真的打算摸一摸那只外表优雅的小猫咪,而是识海里翁长天提醒王诩,这只猫好像不太对劲,王诩这才临时起意,想要探一探这个猫的底细。
不过既然是小白带来的,应该没什么问题,当务之急还是先去夜白衣的山头看一看。
“走吧。”王诩出言道。
三匹骏马在道上慢悠悠的走着。
城中道路由青石铺就,其中又有匠人们细细雕刻的孔洞,使得城中不会积水,青黑色的石头清清冷冷,阳光一照便有一种动人的美感。
马蹄踏在上面,便是一阵悦耳的“叮叮”声。
道两旁是坊市,清晨刚好是早市,百姓实在是太多,这也正是王诩一行人为什么减缓了马速的原因。
听着一旁小贩叫卖说鱼是新到的,王诩看了一眼,只见那鱼本来是在波光粼粼的大水盆里安逸游着,随后就被小贩一把抓出来,这时鱼在砧板上活蹦乱跳着,鱼尾甩的啪啪作响,最后小贩一刀下去,稍一处理,便成了片片晶莹剔透的鱼肉。
又忽见一只烤炉中的烧鸡,深红的浓稠酱汁均匀地涂抹在上面,此刻王诩的鼻子里已经充满了鸡肉混合着酱汁的甜腻香气,明亮的火把鸡表皮最后一丝水分炙烤得干净,黄澄澄的油脂混合着酱汁滴落在炭火盆里,激起点点火星,王诩丝毫不怀疑这烧鸡咬到嘴里定是酥中带糯,香甜无比。
整个坊市一片喧闹,男女老少均在其中,热闹异常。
王诩回过头道:“夜兄,小狼,这大燕皇城不赖吧?”
夜白衣则笑吟道:“人间此种烟火气,最抚我等凡人心,大燕皇城好的很。”
天狼赞同地点了点头。
王诩却听到天狼肚子咕噜咕噜的响,他看着天狼笑问道:“怎么,饿了?”
天狼腼腆的点了点头,王诩则摆手道:“不必拘谨,饿了就吃嘛。”apbiqμνne
随后王诩递给天狼一把宝钞,眨了眨眼睛,豪气地说道:“随便吃,咱有的是钱,正好我也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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