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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冬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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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们起了个大早,事实上,许多人昨晚压根没睡着,心里都惦记着今日的狩猎,哪里睡得着呢?

没有人觉得困,个个都亢奋无比,他们脱去妨碍行动的厚重外衣,钻出低矮的营帐,陡然刮起的强劲北风卷起又轻又干的碎草和尘屑往他们脸上扑来,但扑不灭他们满腔的热情和热血。

鹰眼传来最新消息,一大波野兽即将袭来!最先抵达的是鹿群。

猎人们在营地里聚集,老猎人们四处跺脚以暖身,年轻的猎人们持矛凌空虚刺,舒展、放松紧绷的肌肉,他们斗志昂扬,直到最后一刻仍在练习狩猎技巧。

待族人到齐,便以部落为单位朝河谷进发。

大河部落的猎人们手持长矛,肩挎弓箭,背负箭筒,不参与狩猎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们留在谷壁上方待命,等狩猎活动告一段落,他们再下来搬运猎物。

猎人们下到河谷,在制高点上、在灌木丛里、在林木里埋伏,形成包围圈。

对付大角鹿这种空有体格,却胆小温驯缺乏攻击性的动物,猎人们好整以暇,从容不迫,他们只需要注意一件事:切断自投罗网者的退路。

因为往前是绝路,只要切断鹿群的退路,就能瓮中捉鳖,一网打尽。

擅长远程武器的猎人都守着制高点,张天和狼爪占一個点,虎头单独占一个点。

等猎人们各就各位,做好埋伏,天已经大亮了,阳光将河谷里的一切照得通透明亮,不多时,位于制高点上的猎人们率先发现了远处冒头的鹿群,最先冒出来的还不是头,而是雄鹿那硕大到堪称夸张的鹿角。

鹿群沿着河流优哉游哉地朝猎人们的包围圈走来,丝毫没有察觉到藏在暗处的威胁。

张天大致数了数,这一群鹿足有十三四只,其中有三头成年雄鹿,体型之大,甚至超过他们之前猎杀的那头棕熊!

鹿群靠得越来越近。

张天仔细观察着这群强壮的大角鹿。

它们身上长满浓密的御寒的长毛,肩部又大又宽,肩高比人还高,腰腹处略窄却结实有力,头顶的一对鹿角足有三四米宽,可达八十斤重,很难想象它们头戴如此沉重的“王冠”,竟然还能健步如飞。

年轻的猎人们瞄向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焦急地等候他们发出信号。

虎头张弓搭箭,耐心等待着,直到鹿群踏入包围圈,进入角弓的射程,他手指一松,羽箭划破寂静的山谷,锋利的箭簇很轻易地撕开雄鹿的毛皮,深深刺入它体内。

张天和狼爪几乎在同一时间出手,雄鹿庞大的身躯就是活靶子,以两人的箭术,不存在失手的可能性。

雄鹿正昂首挺胸,向同行的雌鹿展示它美丽的大角,它没有发现任何捕食者,却忽然觉得腰部一疼,紧接着,脖子和屁股也是一疼,起初只是轻微的仿佛被毒虫蜇了下的疼痛,随即便转变成撕心裂肺般的剧痛!

它嗷嗷地叫唤起来,也顾不得挑逗雌鹿了,撒腿就跑。

鹿群受到惊讶,也立刻四散奔逃!

埋伏的猎人们立即冲出,用弓箭射,用长矛刺,用标枪投,迫使走回头路的鹿群调头往绝路跑,接下来便是猎人们的拿手好戏:追猎。

弓箭的优势在这个时候展露无遗,移动中的远距离精准射击,而且可以快速射出多发羽箭,对猎物造成持续性伤害,这是其他任何远程武器都比不上的。

猎人们一边跟在受伤的猎物后边紧追不舍,一边疯狂输出。

这个追逐游戏一旦开始,四条腿的长毛动物就注定要输给两条腿的无毛动物。

两脚兽有先天优势,他们光溜溜的,浑身布满汗腺,跑再远“发动机”都不会过热,而长毛动物的散热很成问题,这导致它们无法长时间全速运行。

何况动物受了伤,在持续掉血,惊慌和狂奔只会让血液流动越来越快,进而加重伤势,加速死亡。

更不幸的是,它们碰到了一群不讲武德的捕食者,他们体形不大,没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却懂得突施冷箭,以多欺少,围追堵截,完全不给它们喘息的机会。

一头接一头的鹿瘫倒在地,被一拥而上的猎人们结果了性命。

很快,这一群误入绝路的大角鹿便被屠戮殆尽。

使用弓箭的两个部落收获最丰,大河部落猎杀了四头,大树部落猎杀了三头,表面上是如此,但实际上,是大河部落、大树部落和有谷部落分别猎杀了三、二、二头。

由于狩猎的对象是没什么危险的大角鹿,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们没有跟随两个部落的老猎人行动,他们独自狩猎,表现神勇。

猎人们欢欣鼓舞,喜不自禁。

这一群大角鹿还不足以支撑部落度过冷天,但这是一个完美的开端,令人振奋。

作壁上观的男男女女都下到谷底,和猎人们一起把猎物运回营地,进行剖皮、放血和宰割。

好大的鹿!

枭和蛇莓围着大角鹿的尸体打转,他俩只见过森林里的鹿,和眼前的这些巨鹿比起来,森林里的鹿简直就跟雏鹿一样娇小。

林郁倒显得比较淡定,她虽然是头一回目睹大角鹿,这个物种灭绝于公元前五六千年前,但和它同时代另一种大型鹿驼鹿却幸存了下来,一直活到现代社会,她以前见过不少,因此不觉得多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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