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离别(2 / 2)
一个身高在一米七左右,长相有点富态,脸上带着乐呵呵的极附感染力的笑容的中年男子。
这个形象在洛思云的意料之中,他看着既有着商人那种我谁也不得罪的作态,又有着读书人的礼节和傲骨。
如果不出大意外,他也许做不了一个好官,但应该也不会为祸一方因为他不缺钱,看起来还有点良知。
当然,这只是洛思云看他的感觉,实际还是要看他以后会怎么选。
知道洛思云是救了他儿子的救命恩人时,元纾收起脸上的笑容,非常郑重的和洛思云抱拳鞠躬道谢,那郑重其事的样子,差点让洛思云以为他被元正柯附身了。
两人道谢的表情和动作实在是太像了!
怪不得会是父子!
寒暄一番,因为洛思云毕竟是女子,元纾作为男子,还是不能与她过于交流,道了谢很快就离开了。
离开前,想是想到了什么,他转身,朝洛思云微微颔首,朗声道,“以后洛姑娘若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可以派人去江南辽阳府元家送信!”
“只要收到信息,只要元家能做到的,只要姑娘说的,元家必义不容辞!”
说完,不等洛思云说话,他抱了个拳示意一下,转身就走了。
看着元大人走远的背影,洛思云有些惊讶。
说实话,她没想到元大人会是如此的……侠肝义胆?
是的,就是侠肝义胆!
在此之前,她还以为他会是一个长相有点老成孩子那么大了,因为读了太多书考上进士了,甚至可能还有点迂腐读傻了的人。
不过这种人她很喜欢,也希望,他能说到做到!
虽然,这个承诺她可能永远也用不到。
但是凡事都有个万一啊!
人情这种东西,能有还是有的好!
在经过几次纠结之后,又和元夫人交谈了几次,在十月七日这天,洛思云终于下定了决心,买院子。
和元夫人商量了一番,又考察了一下院子的情况,最终以一千三百两银子的价格成功将院拿下。
十月九日,天气晴,万里无云,宜搬迁。
这里毕竟住了一年,还是有很多东西的。
虽然没有老,但是有妇幼,为了安全起见,元纾雇了一支镖局专门护送他们,一直到目的地为止!
大多数行李前几天就已经搬上马车,等出发时套马就行了。
今天要搬上车的都是一些贴身的和日常用具,哪怕如此,也塞了三辆马车。
看着他们将行李收拾好,作为元夫人在凌安县的邻居兼恩人,洛思云还是出来和他们送别了一番。
此去一别,不知多久才能相见。
为此,洛思云给元夫人和元正柯一人送了一个礼物。
hsbk454764547656144八569
天才本站地址:s。:s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