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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新朝制度(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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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担任军队的大都督,军队由大都督府指挥,平时二到五名副都督管理。

都督府下设总参谋部、军政部、军法部、后勤部、陆军部、海军部等部门。

各地区比如西南地区,成立西南都督府,管理当地的军务。

军队执行募兵制。

大明的父子继承军户制度,缺点太明显,也没有为朝廷省钱。

最大的缺点是这种军队,在开国初期,战斗力还可圈可点。

经过多年的制度腐败之后,军户制已经完全没有战斗力。

大明的主要强军,那都是招募的军队。

大华王朝税收制度较好,朝廷不缺钱,直接采用募兵制。”

苏河对于军队,依然保持原先秦王府的制度。

这个制度现在运行的很顺畅,灭亡大明的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问题。

军队的财权和人事权不失,朝廷就能掌握军队。

大明军队人事权,早期还有五军都督府掌握。

军人有一定的荣誉感,大明军队前期战力还可以。

土木堡之变后,属于勋贵的军权,被文官夺去。

大明的军队,连将领的晋升,都需要看文官的脸色。

统领军队的统帅,大部分是不懂军事的文官,军队的战斗力越来越弱。

遇到一个懂军事的文官,那都是大明皇帝的祖坟冒青烟。

苏河吸取这个教训,军队的人事权由大都督府掌握。

军队最高人事权,由皇帝掌握,谁都不能插手。

军队的财权由皇帝、议会和内阁掌握。

军队不能自己掌握财权。

军队能经商,靠自己获得足够的军费。

这就不是国家掌握军队,而是军队掌握国家,肯定会出现大问题。

秦王苏河说完军队的制度,军方所有将领都松了一口气。

军队的制度基本没改,他们也不用重新适应。

除了多出一个从来没听过的议会,与之前没有太大的差异。

苏河诉说完军队的制度,没有任何人提出建议。

他看向文官,说出新朝的官府制度,这个苏河改变了很多。

“国家的最高决策者是皇帝,最高决策衙门是金銮殿大朝会。

朝会决定下来的政务,一般的由内阁处理。

内阁下设六部、工商总局、专利局等衙门。

还有几个衙门,不受内阁管理,直接听命于皇帝。

它们是由原先秘书处改编,负责沟通内外的通政司。

负责管理所有官办企业的少府。

负责收税的税务总局。

负责稽查百官贪腐的都察院。

负责审桉的大理寺。

新设立一个衙门议会,它的地位和内阁相同。

它负责国家高层与民间的沟通,制定律法的衙门。

所有文官都有任职期限,每一个职位任期五年,期满后都察院和上级会对官员进行考核。

包括首相在内的内阁成员、各部门的主官、地方的巡抚、知府、知县和议会议员。

都有任期限制,同一个职位,每个人不得担任两届。”

苏河没有对文官体制,做出太大的调整。

他只是增加了一个新衙门议会。

议会的作用,在王朝初期,主要是制定各种律法。

它也是苏河留下来,应对几百年后的大变局。

有议会这个衙门,之后封建王朝崩溃,必然会走向君主立宪制度。

它主要的作用,就是制衡皇权和相权。

苏河给内阁官员设置任期限制,也是为了限制相权。

哪怕是后代压制不住首相,但一个首相最多只有十年任期。

这么短的期限,正常情况下,不足以让一个权臣,成长到具有颠覆国家的实力。

王仲策听完,这关乎他的切身利益。

他立刻询问道:“王上,首相的任期限制十年时间,这个时间从之前计算,还是从开国之后计算。

首相任期结束,他还能担当内阁官员吗?”

王仲策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他语气比较平澹。

苏河说道:“任期限制,当然是从开国开始。

首相的任期和内阁其他大臣任期不叠加计算。

但除了首相这个职位,内阁其他大臣,无论他们负责哪个领域。

每个官员一生,只能任职两任十年时间。

中途辞官或是贬官,都算消耗一整个任期。

首相等内阁官员,任期满之后,可以任职其他职位,比如去都察院和议会任职。”

苏河解释的非常清楚,一名进入内阁的官员,他最终能担任首相,最多只能在内阁任职二十年时间。

王仲策听到这里,他长舒了一口气。

从现在开始计算任期时间,他还有二十年时间。

二十年之后,他也垂垂老矣。

他在首相的位置上,都未必能干满十年。

秦王苏河之前就和他透露过口风。

文官海外封王非常困难,需要立下不朽的功勋。

但作为开国的首相,海外封王肯定有他一份。

王仲策现在只想着做好最后一班岗,积累足够的功勋,去海外担任诸侯王。

他和苏河的交谈,让所有人都清晰认识到,首相和其他官员的任期制度。

王仲策这才注意到,秦王苏河设立了一个新机构——议会。

他和秦王苏河讨论过国家制度,那时还没有听过,这个名为议会的衙门。

他这次真的好奇,语气有些期待的问道:“王上,议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衙门。

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衙门。”

乾清宫的其他文武官员,他们也用目光看着苏河。

这些人都不理解,议会具体的作用。

苏河简单的解释道:“议会有议长一人,负责主持会议,地位等同于首相。

议会名额的分配,每一个省有三名议员。

剩余的议员,一共有三百六十五人。

除了每个省的固定议员席位,其他议员。

按照身份分配,宗室、贵族、军人、商贾、工匠、农民都有相应的名额。

议会的主要作用,是制定新朝的法律。

少数服从多数,法律只有经过议会过半议员的同意。

皇帝签发之后,才能实行。

修改法律,必须要有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才能修改。

议会第二个作用,就是审核朝廷的预算,监督各个衙门的运转。

议员任职期间,享有刑事豁免权,皇帝的命令都不能把议员下狱。

触犯法律之后,有议长剥夺议员身份,才能进行审判。

议会最大的权力,它有弹劾首相、罢免皇帝的权力。”

王仲策听到议会这个权力,他震惊站起身,大声喊道:“王上,不可,这是祸国之策。”

其他文武官员,也激动的站起身,反对议会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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