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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古代兵制与戍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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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讲到催木匠飞过广南西路各州、府、县、卫所,着陆后向某农夫爷孙俩问路,去“驯象卫”。

“报——禀报侯爷,有一陌生人姓催,自称是受承宣布政使大人所托,前来协助抗倭。”侍卫道。

“噢?布政使卢大人所托?有意思!莫非是其亲信?”那“侯爷”便是此卫所初代最高军事指挥官后裔,但因明朝对各地藩王、土司官职实行世袭,故此“南通候”虽地位与影响不及祖上,但爵位不变。

“不知侯爷见还是不见?”侍卫见顶头上司面露犹豫,以为是担心那倭寇以假乱真,故技重演呢。

“先不急,让他在辕门外多站一会儿,也好让本侯在暗中多观察一下,看看是否为‘隐者’假扮。”

“得令!”侍卫行了个军礼,便退出卫所行营大帐,来到辕门外对催木匠抱拳施礼道:“请稍候。”

“哈哈,无妨。”催木匠见状后假装在道旁寻一块石墩盘膝打坐吐纳炼气,实际上却将自己强大的精神力完全释放出来,瞬间覆盖了方圆二、三十里之地,顿时将整个卫所营地的布局看的一清二楚。

明朝各地卫所相当于历朝历代驻军营地,但是却也有明显不同,因为明朝实行“军籍”与“民户”混编的世袭式“军屯制度”,尤其是在条件恶劣的边疆地区,比如战争频发的东北、西北、东南与西南。

明朝时期,广南西路共有十处驻军卫所,归于“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之“右军都督府”下的“广西都司”管辖,分为“桂林右卫”、“柳州卫”、“南丹卫”。“南丹卫”与“柳州卫”分别承担对缅甸与倭寇作战。

这时,催木匠通过了神识扫描,已知“驯象卫”乃“柳州卫”下辖特殊的一处驻军卫所,除了官兵住宿的营房、训练的校场之外,还有专门驯养大象的外围场地,以及宿卫驻军家属世袭的房产、地产。

提起古代的军营,很多人不清楚,因为周朝采取“封邦建国”政策,只允许“国人”参战,而“野人”是没有参战的权利和义务的,即以“井田”为单位进行兵役征发。“井田”通俗来讲就是“村庄”的意思。

周朝军队主要以王室军队为主,诸侯国有少量的军队,以藩屏周室。尽管征兵的主要对象是“国人”,但不离“井田”。周天子直辖有“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三支武装力量,总兵力0多万。

到了春秋时期,周王室军队衰弱,地方军队和私属武装崛起。到了战国时期,私属军队被废除,各诸侯国君主们统一各自国内军权,并实行“兵符制”,将、相分职,组织编制领导体制,六国雷同。

然而,秦国却实行“全民皆兵制”,也就是“商鞅变法”中的“军功授爵”与“纳粮授爵”制度。无论新、老“国人”,都一律按照居住地就近原则编伍,和平时期进行耕作生产,战时征召为兵,故闻战则喜。

秦朝军队大体由京师兵、郡县兵、边防军三部分组成,其中京师兵分为“殿禁卫军”、“宫城卫军”、“京师屯兵”三个互不统属的部队,却都只对历代秦王或后来的“秦始皇”负责,完全受王权控制。

秦朝的郡县兵平时驻地在地方,战争时由秦朝中央统一调遣,且这部分军队也是秦军作战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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