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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五章 阴冥之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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孬八倒是从善如流,被阿强撵走了一次,立刻就有样学样的把找我的病人也全部赶走了。

我不是圣人。

现在有了阿强这个麻烦,对孬八的事已经没有太大的兴致,可是孬八不等我开口拒绝,已经跟我说起了他的大事。

事情也没出我的预料,他果然是老树逢春又见夕阳红了,不过她这片夕阳,红的不太正常。

说起来这事也不复杂,就是前几天有人出头给孬八做媒介绍了个对象。

女方是个寡~妇叫王秀琴,比孬八小了五岁,身体健康,才五十出头,娘家是邻村的,家在县城,没有孩子,有退休工资,有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可以办结婚证,结婚之后孬八还可以搬进城里一起住。

一个不招人待见的老光棍能遇到这样的对象,跟中了五百万彩票也没什么两样。

孬八这边自然是一百个愿意,巴不得赶紧把自己给嫁过去,可是王秀琴提出的一个条件却让孬八做了个难。

人家想让孬八给自己儿子也找个对象。

明明说是没有儿子,这怎么又冒出来个儿子呢?

答案很简单,王秀琴的儿子不是活的,而是死的。

王秀琴跟守了大半辈子活寡的孬八不一样,她才守寡了一年多。

一年以前王秀琴还有个三口之家,老公跟她一样都是退休工人,儿子在县城开出租车,家境没有大富大贵也算是衣食无忧,唯一的遗憾就是儿子三十多了却还没有成家,好不容易有了对象,祸事却从天而降。

一家三口开着车去预定的酒店跟亲家见面商量婚事,路上就发生了车祸,老公和儿子都在车祸中丧生,只活下来了王秀琴一个人。

整天在县城里开车的老司机,偏偏就死在了自己车里。

一场车祸两个人伤的惨不忍睹没等救护车到就没了命,活着的那个却只是胳膊擦破了点皮。

这就叫生死有命半点不由人啊。

“我说你这些天怎么不务正业呢,原来是跟大妈谈恋爱去了。”我用开玩笑的口气小声问孬八,“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拉手、亲嘴、还是……”

这次孬八并没有脸红、扭捏,而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晦气衰相。

他苦着脸说:“就见了一次面,什么都没来得及做,我这几天是在忙着办别的事。”

“办别的事?”我拍着孬八的肩膀沉声说,“我看你是要出事吧。”

孬八朝庙门立着的怒目金刚相看了一眼,神色惶恐的低下了头。

“办阴婚这种事,可没那么简单。”我低声提醒孬八。

孬八小声说:“不是阴婚,是冥婚。”

同样是给死人办婚事,这阴婚和冥婚看似只差了一个字,实际上却是完全不同的。

一方为死人,一方为活人,让活人和死人缔结连理,叫做阴婚。

两方全都是死人,才叫做冥婚。

《昨梦录》中有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biνne

《元史·列女传》中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合葬之。

阴冥婚配的习俗早在数千年前的周朝就已经有了,唐宋之时特别流行于达官贵人富庶之家,一直到清末民初之后才渐渐消失,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遭人批判的传说旧习。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习俗,主要是过去的人认为子女未成亲而早逝,心中难免有怨气,如果不能替他们完成嫁娶遗愿,他们的鬼魂就会因此作怪,使家宅不安,又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原因,最终只好为死去之人选择阴冥之婚,以安其魂。

听着孬八纠正我的错误,我不禁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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