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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少年犟种傲骨折碎,不让秦音好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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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蝉鸣不倦。

秦肆拖着一身的伤离开地下拳击场时,嘴角却是上扬的。

他抱着怀里黑色背包里的一万块,步伐走得艰难又蹒跚。

但终究,心还是暖暖的。

他们住的地方,在秦音离开后,就换成了一处更狭窄的出租房。

秦谟接触金融行业后,赚了不少钱。

秦父在计算机、金融,以及未来ai领域和新能源开发方面,都有保密的工作以及常年炒股带来的高额收入。

但这些钱,秦父除了拿来养孩子。

对秦音会大方花之外,都投入了全球各大私家侦探的手里。

十几年来,秦父从来没有放弃过找寻失踪的妻子。

他也是长大一些才从秦谟口中得知。

秦谟八岁那年捡到秦音,把她领回家时,秦父并不同意养她。

但秦谟性子自小就倔犟,直接不理会父亲的抗拒,小少年语气淡漠道:

“那她就由我养!”

“跟父亲你,没有关系。”

秦谟从小就没测过智商,但他有种与生俱来的孤傲冷漠,让人一眼就能看穿他的不同。

是与同龄人严重不符的成熟与智慧。

秦父皱眉:“你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养什么小孩?”

“走,我陪你把她送回去。”

秦谟拒绝了:“她是被人拐走的。”

“还被人喷了迷药,神志不清。”

“我们不养她,她出去只会再被拐或者被扔进孤儿院的!”

秦父低眸观察起三岁就生得极漂亮且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软嘟嘟的小脸。

三岁的秦音眼神迷茫,见他就眯着眼甜笑,酒窝浅浅,乖的不像话:“爸比~”

“音音好饿哦。”

“……”秦父心尖一颤:这小孩儿确实惹人喜欢得紧。

但她眼神分明就不对劲儿。

“她中药了,是迷幻素,损伤人脑神经,要是治不好,很可能会导致痴呆。”

“什么垃圾人贩子,居然对一个三岁小女孩下得去这种毒手!”

秦父终究是没能忍心再把小秦音扔出去,他眉心蹙成一团,最终叹了一口气:

“明天我带她去医院。”

“要能治好,我们就把她送回去。”

“要是好不了了,我养她到1八岁,秦谟你有了赚钱能力后,养她一辈子!”

说完这句话,秦父发现三岁的小姑娘正扒拉着自己的裤腿,眼巴巴望着自己。

“爸,她饿了。”

秦谟解读出小姑娘眼中的馋意,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在路边捡到秦音的,包括后来的秦音也这么认为。

但秦谟知道,她是他潜入人贩子老窝,冒着生命危险救出来的。

命运,在他救下她的那一刻开始转动。

那是第一次,秦谟学会了做一个好哥哥。

“……”小秦肆:??

“我知道。”

“要你说?”

秦父揉揉眉心,将小秦音牵入窄小的出租屋里,亲自为她煮面。

“爸比,音音想吃荷包蛋,喝牛奶。”

小姑娘娇娇气气地又去扯秦父的裤腿,小秦音生得精致漂亮,奶声奶气的娇气嗓音,出口便是撒娇意味。

秦父没有女儿,只当儿子好养。

穷养就行了。

但现在家里多了个娇滴滴的小女孩,他便不能这样敷衍过日子了。

于是秦父故作不爽地擦擦手,然后捏住小秦音的脸颊:“小孩儿不许挑食!”

小秦音撇撇嘴,粉嘟嘟的小嘴一翘,呆呆的模样也掩不住她的气鼓鼓。

“……”秦父:好吧,养小孩子确实需要营养。

他松开手,高大的身影风风火火地出门买鸡蛋和牛奶去了。

“……”年仅2岁,吃了快一个月素面的小秦肆:???

他才是捡来的那个吧?

大概是眼缘吧。

秦父一开始因为自己的处境有些抗拒,后来却是真心实意地疼爱小秦音。

秦音因为当时的新型药剂迷幻素在她年纪过小时被注入,且入脑。

导致她小时候有些呆呆的,只知道跟着爸爸和哥哥有糖糖吃,有饭饭吃。

七岁那年。

秦父花光了积蓄,连给私家侦探社付查人的尾款都不够。

给秦音做了手术。

小姑娘在医院住了半年,神志终于不再呆滞,随着时间推移,她的聪明也缓缓展露出来。

随着秦音逐渐长大,一家人过得算是拮据。

但秦父和秦谟,基本上都把家里最好的一切,用来养秦音。

——

秦肆想着这些,又想起秦音回家后住的公主屋,睡的公主床,床上那么一大堆昂贵的玩偶娃娃……

是啊,秦音回家,才是最好的结局。

这是父亲目前给她选的最好的一条路。

跟着他们,指不定她这千金大小姐还得受多少年的苦呢。

秦肆一瘸一拐地偏僻的新住所出租屋走,然而他刚拐进一个巷子,就被人一把按在了墙上。

随即,一个个比拳击场上更硬的拳头砸下来。

他脑袋一歪,躲开了致命一击。

但身体,却如散架了一般痛苦不堪,可他来不及喊痛,抬眸去看那人阴影处投下的侧颜,他震惊地开口:“哥?”

“怎么是你?”

怪不得,眼前的大块头每一拳都砸向他刚才受伤的地方,好似对他的伤势了如指掌。

“秦肆,你认出我了啊?”

“既然如此,把奖金给我。”

“你一个小鬼,拿着一万块不安全,你给我,我给你存着。”

这一瞬,秦肆哪里还能不懂。

这个哥分明是把他当完赚钱工具后,还想吃了他这份血汗钱。

可是,这是他准备给……买电脑用的。biνne

“不,我不给!”

秦肆很犟,十四岁就拥有能上拳击场的体魄,他的意志力是很强大的。

可惜,他伤的太重。

在他拒绝的刹那,哥就毫不留情地把他踩到地上,用脚狠狠碾他的膝盖处。

然后随手捡起一颗脏兮兮生锈的螺丝钉在他面前晃了晃:“秦肆,你才14岁,非要跟我犟,后半辈子不要了?”

“你信不信,我把这颗钉子打进你的膝盖骨缝里,你就一辈子都只能做个瘸子!”

“现在,你要钱还是要命?”

哥会在地下拳击场工作,本质上就是个亡命之徒,恐吓一个未成年的少年,他很熟练。

但,他没想到。

这一次,他居然踢到了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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