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六章 回复公告(1 / 2)
交易所的问询函是赛木斯这家公司作为,在第四天晚上进行发布的。
第五天,股价的变动人们有目共睹,大家都在等着赛木斯这家公司给出的回复,一般来说,交易所的问询函在规定时间内要进行回复,但规定时间一般来说不会特别紧,两三天或三五天内回复即可。
但如果要想保证股价的热度,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肯定的回复,否则无论是否定回答还是时间拖得过长,对于人气和热度都是不利的。
市场知道,资金方知道,赛木斯公司的高管们自然也知道,其实,赛木斯公司早就预判到了交易所会有如此的问询函,也早就在李江和王圆的指导之下,根据真实情况编写好了回复的文件。
原本第四天晚上可以在接到交易所的时候直接回复,但如果那么做,未免显得太过做作,于是刻意留了一天,在第五天的晚上收盘之后选择回复。
于是就这样,第五天的下午三点。赛木斯这家公司的股价以上涨两个点收盘,两个时之后,也就是第五天的下午五点,赛木斯发布了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
一经发布,瞬间就吸引了市场的目光,人们首先不管内容,先对赛木斯公司的效率表示点赞。毕竟这样的一则回复函在公布之前是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董秘、高管、风控团队等等人员的表决。
期间可能会对措辞进行无数次的修改。能在一天之内回复,着实是高效率的,人们不知道的是,这样的一则回复函其实早就写好了。
针对交易所的问询函,赛木斯公司给的回复也非常的简练。首先针对交易所询问的是否有应,但未的事由,赛木斯公司回复并未有应但未的事由。
这样的一则回复,只能表示公司是守法合规的,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状况,法规中指定了一些情况公司需要对外公示,但还有另一些情况公司不需要对外公示。
所以,这样一则回复只能表示公司目前是守法合规的,但不能表示一定有什么会影响股价但尚未公布的重大事情。
其次,针对交易所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否有技术重大突破等内容,赛木斯的回复是这样的“经研究核实,公司确有技术突破,并且今年的利润确实会较以往有一定的涨幅,但具体的幅度和比例正在核算中。
公司方面暂无明确结果预期,后续的详细内容如按照规章制度要求需要公布。那么会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公示。”
针对交易所的第一点问询,赛木斯表示:公司方面没有违法违规,这一点也算是中规中矩的回复。对于这样的内容,市场上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反应。
相对的,如果公司表示按照法规要求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事项,那就麻烦了。但针对交易所问询函第二条的回复,却让市场瞬间炸锅。
赛木斯公司给出的回复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我们确实有技术突破,今年利润确实也会涨,但具体的详细细则我不想说,法规也没有要求我说,如果达到了需要法规要求的程度,那么我会按照法规,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布。这样的一则回复,瞬间激发了投资者的热情,这样的一则回复,从一定程度上佐证了之前一些投资者的猜想和判断,也印证了一部分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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