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一章 最后一封邮件(1 / 2)
林修然看了一下包里的材料,包里是他早就准备好的举报材料。分别有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一年的工资流水、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记录和近一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林修然也是经过了专业人士的指导,找了律师的朋友,明确了具体的举报材料之后,他准备去人社局。没错,林修然要举报输时败公司未依法依规缴纳社保。
林修然准备的材料,准备的证据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没有人出面干预,只要没有所谓的内部操作,林修然是一定能够举报成功的。而且只要举报成功,不单要给林修然补交社保。公司历史欠缴未缴的全部都要补缴,而且应缴未缴金额以日息万分之五作为罚息。
林修然之前通过这家公司披露的年报大致计算过,这家公司每年应缴未缴的社保金额达到了1亿多。要知道,这家公司每年的净利润好的时候不到两个亿,坏的时候也就四五千万。
所以,应缴未缴的金额以及对应的罚息,对于这家公司来说,绝对是一个重量级的数字。林修然顺顺利利的完成了举报,如果一定要说有问题的点,那就是人社局并没有给他开具受理证明。
林修然要求对方开具,但是对方拒绝了。看到对方坚决的态度,林修然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林修然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但是可能的原因就两种,第一,按照正常流程没有受理,确实开不出收据证明,毕竟对方之前负责接待的人员,林修然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对方还需要审核之后,才能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二种可能,那就是受理人员需要把被举报的名单报给自己的领导,看看是否需要暗箱操作。如果最后决定了暗箱操作,那么自然是不能给林修然开具受理证明的。
但无论是哪一种,对于林修然来说都无所谓,因为人社局这边仅仅只是一个引子而已。
说实话,输时败,毕竟是一家上市公司,会不会进行一些暗箱操作,有没有在相关部门有一些人脉关系,林修然完全不清楚,所以他一开始根本就没有把宝压在这里。
林修然从人社局出来之后,直接去了股监会。没错,就是管理所有上市公司的那个部门。林修然去了之后,依旧选择了举报,只不过这一次举报的原因并非是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没有缴纳社保。
林修然很清楚的知道,如果以这种理由进行举报的话,那么大概就会石沉大海者。相关的内容被打回人社局,因为这种事情确实不归股监会管。
林修然举报的内容是输时败公司,财务造假。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投资者可能未必会关注他有没有给员工依法依规缴纳齐全社保,但是一定会关注这家公司是否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未依法依规缴纳齐全社保可能确实不在股监会的管理范围内。但是财务造假在范围内。而且和人社局那边不一样的是,股监会这边是必须出具受理证明的。
受理不代表认可举报的内容,是需要进行调查的,如果调查发现举报人造假造谣,那么举报人是要依法依规承担法律责任的。
林修然不怕,因为林修然完全没有造假。输时败这家公司是否在其他地方有财务造假他不清楚,但是他知道输时败公司未依法依规缴纳社保,漏缴了一部分,欠缴了一部分。
那么这么看输时败公司公布的每年的年报中,有一部分的利润就是未缴纳欠缴的社保,这就不是这家公司的利润,这就属于利润虚增,这就是财务造假。
这是无可辩驳的事情,所以林修然很明显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接下来就有对方好受的了。林修然在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引领之下,按照正常正规的流程完成了举报提交证据等所有环节。
并且,林修然拿到了股监会出具的受理证明,有了这份证明,也就意味着股监会会正式受理,并且会开展详细调查。
也就意味着输时败这家公司被查出问题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毕竟林修然手中拿到受理证明,还掌握着。输时败公司财务造假的有力证据。那么如果股监会拖延不管,林修然完全可以状告股监会。
不过对此情况,林修然也大概清楚,对方办案也是要走流程,也是要有程序的。而且根据林修然对输时败这家公司的了解,这家公司底层人员的变动速度非常快。
这件事情如果股监会来查,那么就是针对整个上市公司进行查处。那么首先会检查林修然举报的问题是否存在。
问题查清楚,确实存在之后,会查问题的严重程度。最明显的就是涉及到的金额是多少?涉及到的年份有多少?累计金额有多少?再根据这些情况,依照相关法规进行惩处。
而且股监会也有其他的工作,又不只是负责帮林修然查输时败这家公司。所以,林修然预估,两到三个季度之内能有结果就已经算快了。
但是具体消耗多长时间,林修然毫不在意,因为他已经拿到受理证明,那么就意味着输时败这家公司一定会付出代价。即使是断尾求生,也至少要断一条尾巴。
林修然现在能够想到对方可能断尾求生的方式就不下四种。其中最简单的方式是:林修然提交的证据是他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和相关的证明,但是林修然隶属的是首都分公司。
对方可以完全宣称这是首都分公司的行为,和整个集团无关。
如果只说没给林修然缴齐,其他成员都是缴纳齐全的,这明显不现实。但如果说只有整个首都分公司没缴,其他地区的分公司都是正常缴纳的,那多少还是可以的。
至于调查人员那面打点打点,给些好处,应该多少也是能糊弄过去的。林修然估计,最后对方应该多半是以断尾求生的方式了结这件事情。
这就完了吗?这还没完,林修然怎么会这么简单就放过对方呢?
林修然回到家里之后,给公司的所有高管、所有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成员发了一封邮件,大致内容如下:“您好,很遗憾的通知您,我将贵公司违法违规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提交到了对应的主管部门。
未来三个季度之内,将会有相关部门的人去贵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实在抱歉的是,我原本没有想这么做。但是贵公司华夏银行项目的陆经理和王耀城简直欺人太甚。
多次寻求和平沟通无果,我迫不得已,只能这样。现发此邮件通知贵公司提前准备应对检查,以示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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