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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五十三章 不能明说的内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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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戏剧高潮之后,是有序幕和尾声的。周良被进了监狱之后,事情自然不可能就这么结束。

这些内容冯志远也非常的清楚,他在等,他在等能不能看到后续的一些东西,即使不能看到全貌,一些零零星星,零零散散的也是好的。

冯志远知道像周家这样的势力。遇到这样的事情之后,自然不可能放过林修然。

虽然也不会把林修然摆在很重要的位置,专门花时间花精力去研究怎么对付它,那样简直是高看了林修然。但是顺手为之的情况下还是会给林修然一些教训的。

为了树立周家的威信,也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周昂在周良被押进监狱的第二天。正式接手了周良的相关工作。也成为了周家唯一的一位太子爷。

接手了相关的工作之后,周昂派人梳理了周良相关的历史工作资料。找到了周良和林修然的往来对话记录。不得不说周良之前做的事情还是可以的。

无论是在健身房与林修然的交流,还是之后通过王海峰的手机与林修然的通话全部都有录音作为证据。这些内容林修然手里没有,但是周良手中确实有的。

周昂也是很清楚的。只不过之前一直没有拿出这些东西,就是因为这些东西一旦作为调查人员裁定的证据,那么就证明周家存在问题,到时候他周昂绝对会被怀疑。

所以之前这些东西是不能见光的。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周昂接手了周良的工作之后,实名举报,并把证据提交给了监管机构。ъine

周昂这么做有几点原因,第一,彻底和周良做切割,也彻底断绝了周家中还站队周良的人的念头。

第二,借助这件事情的热度和在行内的影响,把林修然圈进去,让林修然从暗处转到了明处,告知业内相关的人员,就是这个人不守规矩提供了证据,我们周家还没倒,仅仅只是损失了一个周良,你们如果想和他合作,多掂量掂量。

第三,这件事情林修然的做法也确实有违相关规定,监管机构应当予以处罚,但是目前情况看,并没有对外公示。周昂猜测,监管机构可能会因为林修然提供证据有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周昂此举把所有的事情摆到了桌面上,让监管机构没有办法对林修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林修然提供证据,扳倒了周家的人。周昂作为新接手的周家新一代,就需要让林修然付出代价,击维护了周家的尊严又树立了自己的威信。

周昂此举可谓是一举三得。其实,在整件事情中,林修然不合规的行为只有一点,那就是作为基金经理,在实际投资的时候,并没有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的投资流程进行操作。

其实客户提出一些自己想要买的投资标的,告诉基金经理。这些事情在业内是很常规的,很正常的。

客户和基金经理都希望通过投资赚钱。客户有一些自己认为自己看好的。推荐给基金经理,让基金经理再进行筛选、查看或者是研究,这都是非常合理的。

但是这种情况也就意味着,基金经理研究之后,有可能认同客户的说法,有可能不认同客户的说法。

如果不认同呢,自然就不会购买对应的投资标的,但是如果认同了,即使购买了投资标的,也一定是按照相应的研究流程研究过的,是有据可查的,比如研究报告。

但是很显然,林修然并没有执行这一操作,周良让买,他就直接买了。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来说,这就相当于是没有从业资格的周良实际从事了一部分基金经理的工作,干预了投资行为。

这无论从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或是法律法规对林修然这一基金经理的束缚约束来看,都是不可以的。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留住大客户,很多人都会这么干,但是很多事情大家默认是一回事。摆在台面上那就是另一回事儿,很多事情可以大家心照不宣的去做,但是不能摆在台面来说。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不明白这件事情为什么这么严重。这是因为投资或者说整个金融都是一项需要靠着制度约束来进行规范的游戏。

整个金融市场之所以能平稳的运作,不断的向前,就是因为有制度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否则,如果没有制度规范的话,那各种各样的漏洞,各种各样坑人的把戏就会层出不穷。

无论是监管机构给一家基金公司在某个领域的是否下发牌照的审批。

又或者是合作机构是否与之合作的考量,再或者很多客户是否购买一家基金公司产品的。决断都是与这家基金公司本身的制度是否完善息息相关的。

在一家基金公司中,很多岗位是相互制约的,比如投资经理和风控经理。很多制度也在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尽可能的使人们的行为相对公平。

就比如,当一个交易员同时管理着很多个基金产品的时候,他有了一个想法,先去操作哪支产品,后去操作哪支产品,都是有讲究的。

如果认为一只股票会跌,那自然是要卖出,先卖出的产品自然受到损失比较少,后卖出的产品自然受到的损失比较多,这个时候如果交易员在交易的时候有所倾向。

那么就会出现一支产品受损比较少,另外几支产品受损比较多的情况。偶尔一次两次还不明显,但是如果金额比较大,并且长时间如此,那么产品之间就会产生倾斜。

针对这种情况,一般基金公司都会有所谓的公平交易制度去规避类似的情况。类似这样的事情,在基金实际的投资运作中还会有很多很多,都是靠着基金公司的相关制度去约束的。

所以如果出现基金公司的。去操作的情况。那么对于监管机构,对于合作机构,对于客户来说,都是一项比较严重的问题。

这一次在某一项的操作上不按照规定操作,下一次可能会在另一项或者是另外几项的操作上不按规定操作。

当有足够的利益诱惑的时候,就可以不按照约定好的规定操作,那么制定的规则还有什么意义?

资本市场近些年来一直处于高速发展中。法律的规定对于一家资本市场的投资公司来说是相对宽泛的,很多细致的规定需要基金公司自己制定。所以如果一家没有自己内部规定的基金公司是很可怕的。

这会引起人们对他的抵触、不信任。这就好像一直以来人们之间的比斗都是先鞠躬之后再行比斗。但是就有这么一个老六,在别人鞠躬的时候,直接出手了结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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