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医女难医(1 / 2)
这还是韩佑头一次主动找人喝酒,北门御庸何其聪明,知道前者打的什么主意。
二人来到了小胖子居住的院落,让庄户上了些酒菜,然后,韩佑让庄户将门口那只大黑狗牵来。
大黑狗炫了两口菜,喝了几口酒,韩佑看了半天,确定没毒后,这才开始动嘴。
北门御庸似是有着什么心事,自顾自的喝着酒,不等韩佑开问,自己主动和盘托出了。
北门家名门望族,邬家相比北门家,只能说是诗礼传家。
要说邬家混的最好的,则是邬明月的太爷爷,前朝时太医署的医宰,大致就是首席御医的意思。
邬家家学渊源,不过并非是四书五经,而是医术。
只是医术学好了,最多就是个太医罢了,再一个是这行风险很大,宫中贵人病死了也就算了,哪怕是老死了都有可能怪罪御医。
这也就导致了邬家之后几代都不怎么愿意学医,反而是学四书五经,觉得当官才前途无量。
不过好歹也是名门,子孙比较多,实在学不了文的,就逼着学医。
而邬明月从小就喜欢学医,并且极有天赋,十七岁那年可以说是名扬当地,有个女神医的称呼,平常总会去村镇为一些百姓诊治,也不收诊金,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要么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当地还有一个豪族,豪族族长乃是前朝吏部左侍郎,也就是申屠罡。
申屠罡极为专情,一生就娶了一个女人,也只有一子,叫做申屠鸣。
有一日申屠罡从京中回到老家,带着申屠鸣慕名来访,希望邬家治疗申屠鸣自幼得的顽疾。
那时候邬家学医的人本就不多,医术最高超的反倒是年纪轻轻的邬明月。
申屠鸣的病关乎着申屠家传承,老家伙也顾不得什么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了,就让邬明月为其子诊治。
谁知这病竟然极为罕见,医术上倒是有记载,邬明月却没见过。
天阉,也叫天宦,或是隐官,通俗点来说,就是小,或者干脆没有了。
申屠鸣倒是有,问题是他这个有吧,已经不是大小的事了,只能说是聊胜于无,人家是童心未泯,他是童身未泯,那玩意还不如个三岁孩子大,q萌q萌的。
天阉很难治愈,但并不是说没有几率治愈,只是这个几率很低,仅次于买彩票中一等奖。
再一个是治疗需要一个过程,极为长久的过程,短则一两年,长则七八年,谁都没有把握。
那时候申屠罡是吏部左侍郎,府邸在京中,不可能一直陪着申屠鸣在南地待着,就和邬家商量,能不能给邬明月带到京中,以后专门治鸡…治他儿子的疑难杂症。
邬明月肯定是不答应的,古代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不包括医者,可再不包括医者,她也是个黄花大闺女,天天啥也不干,就拿筷子扒拉那玩意,这不是开玩笑呢吗。
邬明月不同意,邬家人也不同意,不同意亲闺女给吏部左侍郎家的公子治病还得去京中,这要是传出去了,以后怎么嫁人。
而外界所不知道的是,申屠父子二人恶心也就恶心在这,想要将邬明月娶进申屠家。
先说申屠鸣,见到邬明月长的明艳动人,又有一手好医术,加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既是医女也是才女,可谓是内外兼修,第一次见面就看上人家了。
再说申屠罡,申屠鸣是他的独子,肩负着为申屠家延续后代的重任,那小不点要是一直不给力的话,申屠家他们这一支就容易绝户。
后来父子俩人一合计,直接给邬明月娶到申屠府,他们申屠家怎么说也是吏部左侍郎,不辱没邬家。
其实父子二人也存着别的心思,怕邬明月将这件事说出去,不管是什么原因吧,父子二人自私的面孔暴露无遗。
可笑的是,就连天子,朝堂,民间,所有人对申屠罡的印象只有一个字---正!
邬明月没同意,可邬家,双手双脚赞同,尤其是亲娘,觉得是无上的荣耀,要是邬明月不嫁过去,她老娘都恨不得穿着丝袜嫁过去了。
就这样,邬明月成了申屠家的儿媳妇。
邬明月也从未想过,她施恩情于申屠家,申屠家竟想困住她一生。
古代就是如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是一个女子能够抗拒的。
嫁入申屠府后,邬明月也就来到了京中。
至于和马家的恩怨,是在一次演武上。
京中在郊外演武,一位与申屠家交好的将军负了伤,抬下场时连止血都止不住,申屠罡竟让邬明月亲自过去为这位将军治伤。
也就是那时,马如龙见到了邬明月,震惊异常。
人家马老二也是吃过见过的,并不是震惊于邬明月的美貌,而是医术。
之后申屠鸣入朝为官,也不知道是对自己没个清醒的认知,还是对马如龙没有清醒的认知,更或是想要扬名天下,总之就是针对马如龙。
这种选手,马如龙都搞死多少个了,根本没在乎,再一个是也不太愿意得罪申屠罡,毕竟是吏部左侍郎。
谁知也正是因为如此,申屠鸣愈发膨胀,竟然去了北地寻找马家罪证。
之后的事情天下皆知,马家的人给申屠鸣揍了,还不止一次。
最后一次打的极重,没了半条命,邬明月悉心照料之下才堪堪痊愈。
本来马如龙想一口气搞死申屠家来着,结果一房小妾临盆,死活生不下来,最后就让人将邬明月给请过去了,孩子顺利出生,小妾的命也保住了。
看在了邬明月的面子上,马如龙没有继续搞申屠鸣。
也就是那时,申屠鸣总觉得邬明月与马如龙有点什么事。
这也实属正常,就马如龙那多姿多彩的人生经历,可以说是拿了主角剧本的纯爷们,演武战无不胜,被称之为前朝第一勇士,单挑各大营主将从未败过,弓马娴熟武艺超群,长的还壮硕,一胸口的护心毛都快连下巴上了,不知是京中多少老少娘们的梦中情人,作为一个天阉之人,申屠鸣能不寻思吗。
为了让申屠鸣打消疑虑,邬明月甚至放弃了她最热爱的事情,医术。
嫁到京中后,邬明月开办了一家医馆,抽空时都会佩戴着面纱去坐诊,只要是百姓去了,都可以不收诊金。
怕申屠鸣多想,邬明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日在家中看医书,再也不去医馆了。
谁知过了没多久,正好是申屠鸣的诞辰,马如龙为了感谢邬明月救治他的小妾,送去了一匹宝马。
马是烈马,草原烈马,一般人根本骑不了,加上申屠鸣是文人,那小体格子,本来就没有,骑烈马的话都容易被磨没。
马如龙是好心,知道申屠这种文人驾驭不了烈马,就体贴的将这匹马给阉割了,去去烈气。
结果马送到申屠府后,申屠鸣疯了,认为马家是故意恶心他,这不是哪痛打哪,哪小骂哪吗,直接破防了。
而知道申屠鸣病症的,除了他老爹之外只有邬明月,老爹不可能说这件事,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邬明月了。
从那以后,申屠鸣曾不止一次与外人说,他与马家不共戴天,并且再次踏上了作死之路,要搞倒马家。
马如龙也很纳闷,我给你送宝马,你还要搞我,真当你马二爷是吃干饭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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