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九章 午夜截杀(1 / 2)
杜飞通过视野同步,看见李江半夜三更来到协和医院,跟一个人见面。
而这个人出乎意料,竟然正是在这里实习的陆薇!
过年前,杜飞见过陆薇一次。
当时陆薇还曾求他帮忙,摆脱一个医二代的纠缠。
杜飞嘴上说帮忙问问,实际却并没多管闲事。
反而对陆薇心生警惕。
因为在张华兵的日记里,杜飞知道陆薇有一个表哥能量相当大。
当初李志明跟她搞对象,都考虑到这个因素。
有这样的权柄不小,关系又相当亲近的表哥,陆薇遇到麻烦何须来求杜飞?
说她不是别有所图,反正杜飞是不信。
所以,杜飞答应着,却一直没动,就想看看陆薇下一步会怎么走。
但令杜飞意外,自从上次之后,陆薇仿佛忘了这件事。
既没来找他,也没再催促。
没想到再次看见她,竟然是这种情况。
杜飞通过乌鸦的视野,能看见李江和陆薇在一间值班医生办公室里。
李江对待陆薇竟然十分绅士有礼。
这明显不是李江的本性,也不是尊重陆薇这个人,而是忌惮陆薇背后代表的势力。
除此之外,杜飞更好奇,李江来找陆薇干什么?
这时,他们说了几句话,陆薇便起身脱了白大褂,换上便装往外走。
下楼,到车棚取自行车,随即两人离开医院,顺着东单北大街往北到东四。
不一会儿,俩人就来d区正府附近的一栋宿舍楼下。
这地方杜飞一看就觉着眼熟。
李江和陆薇把自行车停在楼下的车棚。
两人说了几句话,陆薇先跑上楼,李江站在楼下等。
过了有两三分钟,陆薇脑袋从二楼一扇窗户里探出来,冲站在楼下的李江招了招手。
李江在楼下皱了皱眉。
对于陆薇和楼上那人明显的轻慢表现有些气恼。
按他想来,就算楼上那人不下来接他,至少陆薇也应该下来一趟。
现在在窗户口招招手算什么?
这特么是在叫狗吗?
但一瞬间,李江就把心里的怒火按捺下去。
大丈夫能屈能伸,现在他还没有发脾气的筹码,等到将来……哼!
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来到二楼。
刚才陆薇招手时,他大概能估计出是哪一户。
到了门前,陆薇才从屋里迎出来,面带微笑的把他让进去。
李江笑着道了一声“谢”,迈步走进地面上刷着浅蓝色油漆的屋里。
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宿舍。
屋里除了陆薇,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戴着眼镜的男人。
看见李江进来,这男人笑呵呵从沙发上站起来,伸出手道:“李江同志,久仰大名。”
李江赶忙笑着伸出手,向前弓着身子,甚至有些谄媚,握手道:“胡同志,初次见面,幸亏幸会!”
此时,杜飞通过乌鸦的视野,透过窗户看到屋里的这一幕。
这个‘胡同志’不是别人,竟然正是胡林!
“胡林!怎么是他?他跟李江怎么搅和到一起去了?”杜飞觉着不可思议。
虽然听不到他们说话,但从两人见面的动作神态来看,两人并熟悉。
再加上来之前,需要陆薇带路,说明李江事先不知道胡林家在哪儿。
“陆薇!胡林!难道陆薇那个表哥是胡林?”杜飞恍然大悟。
如果是胡林,就说得通了。
胡林是张家女婿,张海洋的姐夫。
本身又是燕大毕业,不仅有岳丈家的关系,还有同学同窗的人脉。
当初,李志明考虑胡林的因素,跟陆薇搞对象,完全说得通。
按道理,李志明是黎援朝表哥。
凭这个出身,完全能在京城找个家世更好的。
但他有一个硬伤,就是在部队受了重伤,表面上不出什么,大腿却几乎残疾。
大家见面,嘴上夸他英勇,心里也是敬佩。
但轮到自家闺女,谁乐意嫁给一个半残的人。
况且伤到的还是大腿,男人那东西受没受伤谁知道。
真要不行了,嫁过去不成了守活寡!
所以,李志明的选择真的不多。
能找到陆薇,模样、身段、工作都不错,还有胡林这样的资源,陆薇跟李志明并不算高攀。
杜飞一边看着一边思忖。
而在屋里,胡林和李江已经攀谈起来。
你一言,我一语,还时不时笑两声,气氛相当不错。
但在一开始的热情寒暄后,大概说起了正事,两人全都严肃起来。
甚至出现了几次争吵。
最后则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杜飞在外边看着,他知道李江在鼓捣四柱困龙阵。
显然这次来找胡林,也是为了这个。
所谓,练好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对于李江这样的江湖术士来说,也是一个道理。
他处心积虑鼓捣四柱困龙阵,对他自己其实一点用处没有。
所以,他要把这个东西卖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胡林当然不可能是这个人,他充其量是一个掮客,充当中间人的角色。
刚才的争吵,应该是在讨价还价。
真正在背后的人,永远是高高在上的,不可能亲下场铢锱必较。
肯定是一切价码都谈好了,李江才能见到那位。
沉默了大概五六分钟。
李江率先长出了一口气,脸上从没有表情,变成了略带微笑。
站起身,伸出手,应该是做出了妥协。
胡林也露出笑容,与他紧紧握手。
再之后,李江没有久留,与陆薇一起离开胡林家。
两人出门便分道扬镳,陆薇回她的医院,李江回恭王府。
杜飞没让小黑再跟上李江,而是留在了胡林家的窗外。
李江那边令派其他乌鸦过去。
今晚上,李江与胡林见面,完全出乎杜飞预料。
杜飞很好奇,接下来胡林会干什么,或是去见什么人?
然而,再次令杜飞没想到。
就在李江和陆薇走后,一个人从胡林家的卧室推门出来。
胡林家是单位分的宿舍楼,但他跟张红英经常回公主坟那边蹭饭。
吃完饭不愿意走,干脆就住那边。
反正张红英原先的房间还留着。
倒是回这里的次数比较少。
其实刚才杜飞就发现,里屋卧室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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