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扭转秦臻杉夫妇的命运(2 / 2)
“那敢情好,你还是亏本吧,五千两银子换个女儿我还赚了。”永乐侯夫人笑得前仰后合。
突然想到什么,说道:“等这阵子忙完了,去京都玩,我家里有个女儿,跟你差不多大年纪,你的性子她一定喜欢。”
永乐侯府的女儿,那不就是书中原本的女二,秦清欢。
书中说,冯知意被秦家人找回后,跟秦清欢打了三年的擂台,最后是秦清欢技高一筹,更得秦家人喜欢,冯知意接连犯错,被秦家不容,最后赶出府。
也是在这之后遇上了书中男主,未来的太子殿下。
按理说,按照书中的时间线,秦家早该找到冯知意,加上冯知意又有重生金手指在身,只要她愿意,斗倒秦清欢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现在看来,是冯知意放弃上辈子的人生,主动选择了一条与书中截然不同的道路,甚至放了个生她的父母。
尊重她人命运,程诺并不想掺和冯知意的人生,可秦臻杉夫妇寻女心切,让程诺瞧着不忍心。
“之前听我爹说,你们来大梨村,是为了找多年前失散的女儿。”程诺问。
杉婶点点头:“是,找了许多年,想来那孩子是找不到了。”
程诺的话在喉咙里,想吐露又吐露不出来。
她记得原书后期,冯知意嫁给男主,秦家在朝中原本中立的身份,不得已成了太子一党,更在之后与其他几位皇子的王位争夺中,落得个全家覆灭的下场。
冯知意最后能当上皇后,除了太子对她的感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弥补秦家,做给朝堂上那些死心塌地跟随他的朝臣看的。
若这辈子冯知意不回秦家,不嫁给太子,秦家是不是就不用掺和到党争中,能安稳度过一辈子。
太子会放弃秦家这棵大树吗?
没有了冯知意,会不会就轮到秦清欢。
程诺:“或许是天意如此,听您刚才的话,清欢妹妹应该是跟我差不多的性格,不知如今许人家没有?”
杉婶捂嘴笑道:“是跟你一样,连眼光都差不多,不爱武将爱读书郎,那丫头从野惯了,前些日子女扮男装跑去书院,瞧上了个举人少年,那孩子我跟你杉叔见了,还不错,想着再考察考察,清欢在我们身边养了这么多年,一朝嫁人真有些舍不得……”
女扮男装,举人。
那不就是书中秦清欢嫁的人吗?
书中二人结局如何来着……
太子一党为增加夺嫡的砝码,派遣秦家上战杀敌,最后尸横遍野,有去无回。
秦清欢听闻噩耗,产伤了身子,好在之前已诞下一儿一女,丈夫也颇为争气,后来凭借自己在朝廷站稳脚跟,还给她请封诰命。
看似圆满结局,却弥补不了父母兄弟战死的下场,加上跟冯知意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妹关系不亲,后期的秦清欢算得上一个亲人也没了。
说不遗憾是不可能的。
要是这辈子秦清欢能早点跟心爱人在一起,冯知意不再嫁入东宫,秦家就不必战队,书中的惨状也就不能重演。
从前杉叔杉婶只是书中人物,于她而言是死是活没什么区别,可现在她们是活生生的人,是跟她相处许久的长辈,程诺做不到明知二人会陷入危险,却置之不理。
程诺道:“能被清欢妹妹瞧上,想来长得不错,又是个有前途的举人,不知家境如何,配不配得上清欢妹妹。”
“那孩子祖上有过当官的,只是如今落魄了,勉强算寒门出身,家中只有一年事已高的老母亲,长得的确出类拔萃,不然我那慕少艾的女儿也瞧不上,”杉婶说起这点,不免耳根微红,“这点上来看,清欢不愧是我养大的,跟我的喜好一样。”
“俊俏又贫穷,有上进心却没依仗,听着像是会被招赘的白面书生,”程诺捂住嘴,像是想到什么,笑道,“之前镇上书肆有人说书,其中有一则故事,讲的就是一个家境落魄的探花郎,被喜好收集面首的寡居长公主瞧上,也不管人家是否愿意,强行掳回府中,要跟人家成夫妻,最后活生生把探花郎两情相悦的姑娘逼死了……”
程诺边说边打量杉婶脸色,果然在她说到长公主三个字时,脸色陡然变了,整个人像是愣在原地,瞳孔陡然长大,好似被吓到一般。
“杉婶,你怎么了?”程诺问。
杉婶恍然回神,若不是程诺提醒,她差点忘了,京中不就有个跟话本里一模一样的女土匪。
当今陛下的大女儿,如今寡居多年的大公主,府中面首无数,最爱让人搜集长得俊俏的郎君。
陛下对这个女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大公主瞧上……她家清欢哪里抢得过,虽说大公主不至于要了清欢的命,可平白被人抢了情郎,清欢哭都得哭死。
杉婶一把握住程诺的胳膊,“好孩子,你提醒婶婶了,清欢年纪不,我再栓在身边也不像样,大不了我给他们俩买一套离家近的房子,平日里见面也方便……我回去就加快两人进程,最好近日就把婚成了。”
那举子看着是个有学问的,待今年秋闱放榜,没准考中前三榜,到时想泯于众人都不成,势必会被大公主注意到。
不行不行,那是侯府瞧上的女婿,谁来都不行。
当天,永乐侯夫妇商议过后,立马赶回京都。
没一个月传来消息,秦清欢成婚了。
侯府独女嫁了个举人的消息很快喧嚣尘上,无数举子惋惜这样的好事没落在自己头上。
“同样都是举人,朝哪个方向拜佛可以娶到侯府嫡女啊?”
“即便抱不上侯府的大腿,伯府、三品四品官员的女儿也行啊……”
“好什么呀,一听就知道那举人是去倒插门的,说得好听娶了侯府独女,实际上不过是侯府的下人,日后都得看女方脸色行事。”
“孟兄,你说呢,要是让你选,给侯府倒插门,你干不干?”一青衣书生摇着折扇,问一旁发呆的男人。
男人正是孟南洲。
夏日正暑,炎热异常,书院的学子没有心情温书,聊起八卦倒是积极。
孟南洲听到同窗们的议论,不知为何,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
不知是对方“倒插门”三个字勾起他某些不好的回忆,还是羡慕那位可以娶到侯府独女的举人。
让他选……
能娶到侯府嫡女,当然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傻子才不要。
脑子里刚转过念头,孟南洲猛地从位置上站起来,撞到书案,声音颇大,整室的同窗朝他望过来。
孟南洲自觉尴尬,忙解释:“天气太热,我去厨下弄点绿豆汤喝喝。”
“去吧,去吧。”同窗笑着点头。
待孟南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大伙儿才悄然提高议论的声音。
“你们问他作甚,他前些日子连儿子都有了,攀龙附凤的好事是落不到他身上了。”
“一直不知道他新娶的是谁家的女儿,儿子出生静悄悄的,也没请咱们去吃酒,别是拿不出手吧。”
“你傻呀,孟南洲跟上一个和离还没八个月,儿子就出生了,这孩子什么时候怀上的还用说吗?一请客不就全露馅了。”
“我三姑住在榴花巷,听说那女子姓冯,父母双亡,”说到这儿,书生越加兴奋起来,“我还听说,孟南洲的前妻也住进榴花巷了,不仅如此还开了好几家店,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爱听八卦是每个人的天性,聚过来听八卦的人越来越多:“修罗场啊!前妻新妻聚在一块,孟兄的日子过得真精彩!”
“难道孟南洲的前妻是故意的,不然清河镇那么大,为何偏偏住到他隔壁,是不是想着破镜重圆啊,哈哈哈……”
“那你想多了,我三姑说了,孟南洲的前妻对他半点意思都没有,前段时间还把孟南洲和他老娘打了,现在赚了钱,好马不吃回头草,更不可能了,只怕有些人后悔的胆都呕出来了。”
“哈哈哈……”
嘲讽奚落的笑声在书堂里飘落,悉数落到拐弯回来的孟南洲耳中。
他紧紧捏紧拳头,手指戳入皮肉也察觉不到疼痛。
咬着牙低头,看到的却是破旧的衣摆,洗得发黄的鞋面,他如今的日子过得比从前在程家时,还不如。
家中负担日益增重,娘和妹妹不知何时染上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每月光债务压得他喘不上来气。
原本还有冯知意可以帮他分担压力,自从身子重了后,她也不给人看病了,家里收入骤减,只靠他给书肆抄书赚取些微薄的收益,勉强养家糊口,孟南洲最近照镜子,察觉两鬓有白发了,焉知不是操心过度。
再看程四娘,离开他后,日子越过越好,摆摊不够,还开了门面,如今又跟关长宏共同经营胭脂铺子,听说连染坊的生意也做起来了。
早知如此……
早知如此,他当初何必和离。
孟南洲背靠在墙柱上,心累地长叹一口气,只能安慰自己,等过了秋闱,一切会好的。
等他考中状元,店铺的生意,他还瞧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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