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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莺歌燕舞(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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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东与娟的相识很有些英雄救美人的味道,就像好多已经发生过的庸俗至极的故事一样。

夜总会是个花花世界,色彩纷飞,就像一大片茂密的树林,什么鸟都有,飞去飞来地逍遥自在。在娟看来,自从她走进这片林子就没碰到过什么好鸟,只有程度上的不通。那天晚上,一群酩酊大醉的野鸟闯进贵族夜总会大厅的时侯,歌手娟刚刚唱完了第一首歌,正鞠躬向发出掌声的客人们致谢。

凡是规模大一点的夜总会是不能没有大厅的,就像面积大的房子不能没有门厅一样。来夜总会的人不外乎两种,规矩一点的和一点不规矩的。前一种常坐大厅,多半找个小姐聊聊天,听听歌手演唱,喝罐啤酒散散心,心记意足后回家睡觉;后一种就比较复杂了,他们要进包房,要将灯光拧到最暗,对小姐的长相十分苛刻,总是左挑右选,认真得像娶老婆似的。当然了,手也不会怎么老实,就像多动症患者一样,想放在小姐的哪个部位就放哪个部位。心自然是要谈的,插科打诨,污言浊语,许多词句自已听起来都脸红,说给妻子或者情人听恐怕是要挨板子的。但是,在包房里无妨,只要你想到的都敢说,说得精彩了或许还能得到小姐的欢心,引得她们一阵打情骂俏,骚动不安,曲终人散时就不一定是自已回家睡觉了。

“好!好!好!”一伙人在靠近舞台的包座上刚刚放下屁股,就高声叫道,手掌也鼓得山响。

这是一伙年不过二十几岁的光头小子,他们在动作夸张地为娟叫好,手舞足蹈的样子令人惨不忍睹,尽管娟的第一首歌他们根本就没听到。

娟不禁一愣,微笑着的嘴顿时闭上了。她离着他们有几米远,可酒气还是一个劲儿地往她鼻子里灌,令人作呕。她把头扭到一边,眼睛怯怯地盯着自已握着话筒的手。她发现,自已的双手在颤抖,心跳也明显地加快了。这种场景她遇到的已经不是一次了,这些人不是来听歌的,而是来撒野的,就像港台片里的那些镜头一样。

“谢谢!谢谢大家的鼓励!”娟心不在焉地说,她努力使自已的声音保持稳定,嘴角拼命似的向上翘着,以让出微笑的神态。

“别谢了,一个被窝里踢腚瓜儿,没什么外人,你客气得什么?”其中一个将头发染成金丝猴儿模样的小子呼地下站起来,说。

金丝猴儿叫马大刚,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儿,他以及他的通伙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喝酒抽烟逛夜总会,想怎么潇洒就怎么潇洒。自然,他们从不交钱,脑袋里根本就没有花钱的概念,如果交了钱就没了面子,也就不能显示出他们的本事来了。身无分文走遍天下,拳打脚踢闯荡世界,马大刚成了人见人怕的恶魔。他出现在贵族夜总会正是由于歌女娟的名声在外,对娟的垂涎三尺使他决定今天晚上到这里试试运气。

“下面我把一首新歌献给在座的各位,希望各位能够喜欢。”娟好像什么也没听见似的说,她侧脸向音响师点点头,那意思是,开始吧。

这首新歌的前奏是让这伙人打断的,也就是说娟刚刚张开嘴准备发出第一个音节时,他们就不干了。

“我们不听这个,”另一个也站起来,大声喊道,“唱老歌,情人还是老的好,唱《夫妻双双把家还》。”

这种状况发生在贵族夜总会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老板也无能为力。让生意嘛对这些人就要忍气吞声,否则关不关门就不是自已能说了算的事情了。这时,胆小的客人连忙叫来服务生买单一走了之,胆大又好事的也下意识地往后躲藏,只敢斜着眼睛偷视了。

娟之所以能在各个夜总会里走红,成了台柱子,除了她确实歌唱得好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她总是能在出现类似情况时镇定自若,化解事态,不至于闹到天翻地覆不可收拾的地步。

“很抱歉,”娟咽口气,说,职业化的微笑也再次浮上绯红的脸颊,“这是情歌对唱,我自已是办不到的。”

这正中金毛小子马大刚的下怀,他刚才喝酒的时侯嗓子就痒得难受,恨不能找把笤帚伸进去捅捅。好了,现在机会来了。

“放心,这没问题,”马大刚吐掉口中的烟蒂,欢呼雀跃地说,“娟小姐,你看我怎么样?咱们是不是有点夫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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