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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犯罪天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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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沂蒙山的柿子红了。正是黄昏,远处升起炊烟,弯弯曲曲的山路上走着几个孩。孩都脏兮兮的,背着破包,唱着歌谣。

一个孩到路边的柿子林里撒尿。一会儿,孩出来,目光惊恐无比,他两手抓着自己的头发,嘴唇哆嗦着对同伴讲:“草里……有个死人。”

那死者是个农妇,被脱光了衣服,砍下了头颅和四肢,扔在了草丛里,奇怪的是阴部却被凶手撒了一把泥土。这出自什么样的犯罪心理?后来经过公安侦查,凶手是她公公,这样做只是为了给她遮羞。

案情并不复杂:她是个寡妇,与邻居通奸,生了一个婴儿,公公觉得丢人,便痛下杀手。

可以想象那是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一个白发老头背着一具光溜溜的女尸走在柿子林里,老头用斧子将尸体肢解,临走前,他抓了把泥土将儿媳妇的阴部盖上。

柿子红了。

寡妇被杀了。

那个孩子没娘了。

嘉祥县城有条老街,老街早已不在。当时靠近粮局的拐角处有两间破败的房子,房子没有门,房顶摇曳着狗尾巴草,向北的窗户被砖封死了。

有个外地人曾经指着房子问:

“那是厕所?”

得到的回答出人意料:

“不是厕所,那是派出所。”

197八年12月日,下雪了。

老街泥泞不堪,电线杆下的残雪显得牙碜,树枝上的雪好像能吃。北风呼啸,滴水成冰。一个穿破毛衣的男人在派出所门前徘徊了一会儿,走了。后来从屋里出来个民警,天,地,地上有件黑棉袄,棉袄包裹着一个婴儿。

民警叹了口气,解开怀,掏出乳房喂孩子。民警是个女的,老街的居民都认识她,都喊她周嫂。

周嫂站在路边喂奶,站在天地间喂奶。

叫声嫂子,泪如雨下。

从此,这个孩子便在派出所里长大,后来他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察。

另外一个孩子,出生在监狱里。

他娘是个“婊子”,按照“文革”时期的说法,叫作“破鞋”。“破鞋”

杀了人,召开宣判大会时,她高昂着头站在台上,当听到死刑,听到枪毙,她向台下围观的群众恶狠狠地吐了口酸水。这口酸水救了她的命。

她怀孕了。

一生天,二生地,三生万物。

几个月以后,当当当,孩子出生了。她得了产褥热,临死前挣扎着对一个女警说:“我要知道这孩子的爹是谁,我绝不饶他,非宰了他。”

监狱长叫沈昂,公安出身,“文革”期间,因一起错案被关进了守所。平反以后,上面征求他对工作安排的意见。他选择的竟是关押自己的守所。他对监狱有着很深的感情。当过犯人,又当警察,所以能做出双重思考。他在会上对其他狱警说:“这孩子和监狱有缘,没有亲人,你说把他扔哪儿,大街上扔的孩子民政局都不管,更何况这个,让他在这先住着吧。”

犯人给孩子起名高飞。这也许代表了他们的意愿。女犯的胸部最美,因为乳房就在那里。女犯成了高飞的母亲,男犯成了高飞的父亲,监狱成了他的家。

监狱也是学校。时间是一块破表。高飞会爬了,手摸遍高墙内每一寸土地,他在犯人的影子里爬,爬着爬着就站起来了。有一天,监狱长自言自语,我可能弄错了,这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学习犯罪的吗?孩子沉默寡言,和犯人却很亲近,犯人教给他很多东西。他学会吃饭的时候同时学会了抽烟,学会说话的时候同时学会了骂人。童年还没过去就习惯了沉思,青春期还未到来就懂得了手淫。他了解各种黑道切口,清楚各种纹身象征。他知道如何熬制鸦片,如何配制春药。形形色色的犯罪手法也渐渐记在了心里,怎样用刀片行窃,怎样用石头抢劫,怎样用瓜子诈骗,等等。

就这样,高飞在监狱里长大。

16岁那年,他对监狱长说:“我想出去逛逛。”

所有的犯人抓着铁栅栏唱了一支歌。这歌是为释放的犯人送行的。

十字路口像十字架。

高飞走向了一条荒无人迹的路。他一无所有,连脚下踩着的一块硬邦邦的土地也不属于他。他身无分文,却很富有。他脑子里有一千只蝙蝠在飞,一千个邪念难道不是财富?可以买到捷径,买到黑色的火焰,这火焰在夜里是不见的。

监狱长给他的那点钱已经花光,他到处流浪。流浪的另一个名字叫作堕落。在城市里流浪的人像城市里的野兽,在乡村流浪的人像乡村里的野兽。他们是乞丐、人贩子、江湖艺人、通缉犯、野鸡和无家可归的人。他们靠什么生存?没有职业,或者说职业就是犯罪。

高飞从城市走到乡村,走着走着见了一把刀,一把杀猪刀,这条青草丛生的路通向集市。

第二天黎明,有个赶集的老头见了一个孩子。孩子站在路中间,手里拿着一把刀,红红的眼睛,牙齿冷得发抖,他赤着脚,穿着一件大人的衬衣。

孩子说:“给我一口吃的。”

他开始了第一次犯罪:抢劫。

抢劫犯着这个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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