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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陆仁手眼通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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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k某个包厢里,乐团几人同时高举大杯扎啤碰在一起。

橙黄的酒液随着大力碰撞泼洒了出来,顺着杯壁滴在桌子上,滴在举着酒杯的手上。

只是无人在意。

碰完杯后,他们开始仰头吨吨吨。

这个乐团有四个人,两男两女。

在这四人中,三人都在慢慢品着,唯有一名女士喝的豪放无比。不一会功夫,她手上那一大杯扎啤就已经见底。

一口气全喝光后,方才舍得放下杯子,大声叫嚷道,“真好喝!”

“是啊,流汗之后的畅饮,总是最为痛快的。”,其中一名男人放下扎啤附和道。

这名男子包着土黄头巾,背后留着大波浪。就叫他包头男吧。

这个包头男嘴上挺好听,陆仁却注意到他喝的却是几人里最少的。

只喝了三分之一不到。

乐团的另一位女士都喝的比他多。

啧,养鱼青年。

至于陆仁自己,想养鱼也没得养。

他面前放的是果汁,同小兰柯南园子一样。

后三者是因为未成年人不得饮酒。至于陆仁自己,则是因为其他原因谢绝同乐团几人共饮。

一,中午没吃饭,空腹喝酒伤胃。

二,他喝酒挑人,只愿和合眼缘的人畅饮,比如大哥那样的好汉子。面前这几人,差点意思。

至于应酬另说,那是工作。

工作就是工作。

可现在显然不是工作时间,陆仁只是打算过来蹭案子。

当一个安静的名侦探。

其实要说的话,乐团这几个人,给陆仁的第一印象都还可以。

其他三人没有讲的必要,就连陆仁心里最难搞的那个著名死傲娇--木村达也对他的态度也还k。

并没有上来就对他恶语相向,冲他点了点头,就当打过招呼,态度高冷了点,仅此而已。

对此,陆仁也不以为意。

木村达也有这个资本。

在进门之前,园子为他简单科普了一下。

雷克克雷斯乐团,是当下最火爆的乐团。

其主唱木村达也,更是人气爆棚的天王巨星,粉丝非常多。

园子上述这些说辞,并不是在借助木村达也抬高自己。

木村达也这么厉害,她能要到参加这次私人聚会的入场券,也显得她很厉害。

没这必要,而且说真的,木村达也还不够格。

园子只是在单纯的,以个人角度,表达木村达也有多厉害。

因为她正是木村达也的众多粉丝之一。毛利兰也是。

进屋之前,这俩人都很兴奋,小脸红扑扑的。

陆仁对此则是没什么感觉,他又不追星。

只是当园子说到天王巨星这四个字时,陆仁挑了挑眉。

他不想说的太失礼。

但是,木村达也也配?

陆仁心中的天王巨星那可是铸就了一个时代。木村达也算个什么东西?

不过陆仁后又想到,曰本就是个弹丸小地。

他们的天王,就和村花差不多。

所以随园子高兴咯。

只是怎么说了。

进包厢前,这俩小姑娘还叽叽喳喳,说进去之后要干嘛干嘛,一副我超勇的表情。

可进包厢之后,她俩就变得低眉顺眼,缩着脖子,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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