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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测底镇住世纪悍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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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以后的罗氏,开始了漫长的申诉抗诉,罗氏以弱势群体的身份整天在港岛到处跟媒体宣扬警方屈打成招,然而确实当初侦查阶段,有些不符合规矩的事情,比如没有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这就造成缺失录音录像这段时间,有了人们充分的想象空间,刑讯逼供和屈打成招就成了最大的变化点。

还有就是押运员是第二次才指认出张子强,本来作为独证就很难证明真实性,这个证据就有很大的存疑性。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这也是很大的辨点。

另外当初作为重要证据的现钞封条,原本是定罪主要证据之一,现在反而助了他们一臂之力,原来就在张子强夫妻都在警局拘押期间,警方发现澳岛流出大量被劫走的美金现钞,但是这件事情警方并没有如实提供给法庭。

这个外国来的律师果然在警方那里找到了办案的纰漏,律师说,警方给张子强唯一定罪的证据就是来自人证——押运员周。

但是据律师自己调查,周当天在辨认张子强身份中,一开始在人群中并未认出张子强,而是经过好几次,最后在警方的诱导下才勉强认出来的。

其次就是当时所谓的现钞封条,根本就不能证明就是和张子强有任何瓜葛,而且美金大量流出,警方这一重大线索并没有如实提供给法庭,导致陪审团误判张子强有罪。

所以律师认为周这样的辨认肯定是无效的,封条也是没有直接指向张子强。所以警方根本没有掌握张子强犯罪的铁证,而是有极大可能是为了尽快结案,屈打成招,张子强是被冤枉的。因为警方隐瞒了重要线索。

1994年6月15日,港岛最高法院如期开庭重审此案,经过长时间的法庭交锋,最终港岛高等法院大法官杜辉接受了律师的说法,认定张子强抢劫罪名不成立,于是张子强被当庭释放。

张子强在走出法庭时,举起双手欢呼的场景后来也成了媒体的头版头条,至此可以说他的名声已经在港岛传开了。

获释的出狱后,张子强并没有善罢甘休,第二天他张扬地开着他的那辆黄色兰博基尼名贵跑车,约请香港电视台记者“控诉”警察,并以冤案的名义向香港警方索赔,迫于舆论压力,为此港岛警方后来向张子强赔了八00万港币。张子强的名字,一时间在香港差不多家喻户晓,成了一个社会明星。

从1991年9月被抓,到1994年6月获释,张子强在香港赤柱监狱待了近三年。

这四年里除了不停的申诉外,他也在此地结识了一批狱友,因为张子强有钱,所以时常会接济狱友,提供钱帮狱友请律师辩护,于是张子强被别人称为“大富豪”。

这个称号和他后来的“世纪贼王”一样响亮,因为能够被黑道的人称为“大富豪”说明张子强是非常懂得人情世故的。

黑道中的好名声也促使着许多黑道的人愿意和他一同犯案,结成同盟,这里面首当其冲的就是曾经拿ak47冲锋枪洗劫5家金店的叶继欢一伙。

此时的叶继欢因为越狱受到香港警方通缉而躲在内地,他虽然和张子强没有交集,但是他的马仔陈智浩却是在监狱里与张子强十分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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