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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军功奖励机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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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十六年(公元64年)正月二十日,在朝会上,新任光禄大夫、户部尚书唐俭上奏:

“唐律疏议规定,男子在二十岁后就需要承担赋役,至六十岁免除。因为贞观年间朝廷赋役压力过大,百姓因不堪重负,会通过逃亡或自残的方式来逃赋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承担赋役的课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会大幅下降。

唐律疏议规定,承担赋役的课口范围为:自普通百姓到六品以下官员家庭。每三年做一次人口普查,因此,民间百姓躲避兵役逃亡或自伤残的越多,课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就越,随之课口补充进府兵的数量就越少。

截止到贞观十三年(公元69年),全国人口为04万户、15万人,其中,课口应为00万人,课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6。

我大唐每年财税收入为二千万贯,其中:租庸调收入1000万贯;占50;地税0万贯,占1;盐税仅1万贯;采矿税仅0万贯,仅占1。

贞观初年,我大唐的官员与军队数量不是那么庞大,财政收支整体处于平衡状态,租庸调占了每年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其中规定:每一个课口每年缴纳粟米二石;每一个课口每年缴纳调为丈绫绢,或4丈布,或两绵,或斤麻。

臣认为朝廷五品以上官员家庭享受着豁免赋役的特权,其数量甚众,粗略计算有60余万课口,按照每一个课口丈绫绢,就已经豁免缴纳10余万绫绢调。臣在户部所了解到,贞观十三年课口应为00万人,朝廷每年应征收为400万绫绢调,但是仅征收00万绫绢调。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课口的数量大幅减少了,差不多得有半数左右的课口消失了,他们到哪里去了呢?现在大唐现有的15万人口或豁免或逃亡近过半,相应地庸调的课口数量也减少过半,导致现在朝廷财政开支严重赤字。”

李世民听罢唐俭的上奏,说道:

“朕打算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检括户口行动,同时,想下达诏令:百姓故意自残的,按唐律疏议处1年半的徒刑,并且仍然要继续承担赋役。原因是自隋末以来,由于国家连连战争,百姓嫌服兵役过重,往往会选择逃亡,甚至是以故意自残的方式来逃兵役,还将此称谓‘福手’、‘福足’,自今遗风犹存,故朕想禁之。”

这时,魏征上奏道:

“臣认为圣上通过检括户口行动与严惩百姓自残行为,来避免课口数量急速减少,这是治标不治本,不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导致天下骚动,百姓逃亡或自残的更多了。”

李世民听罢,面容不悦地说道:

“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百姓逃亡或自残,不出十年,朝廷将无一个服赋役之人,也无一个可用之兵。怎么办?”

李世民扫视了群臣们一眼,但是群臣们都默不作声。李世民微叹一下,问袁天纲:

“袁爱卿,你出一个主意来解决上述问题。”

袁天纲急忙出列,沉吟片刻,回答道:

“臣认为,近年来,朝廷连连用兵,征突厥、吐谷浑、吐蕃、高昌、薛延陀,百姓负担过重才会纷纷逃亡或自残,长此以往,恐怕离隋朝末年天下大乱的时候不远了,殷鉴不远,《司马法》云:好战必亡,忘战必危!孙子兵法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因此,臣建议有两策:

一是,采取休养生息,慎重对外用兵,相应地减轻百姓服赋役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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