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六章 大甩尾(1 / 2)
审讯持续了一天。
第二天,昌勒市局刑警支队的审讯民警老邱,带着江远积案专班的审讯专家孟成标,一起来到支队长的办公室,报告道:“这个嫌疑人不对劲。”
“不对劲,怎么说?”支队长郎亨本来像是只羚羊似的,正在享受青青草的美好,听到老邱的话,就像是闻到了狮群的臭味似的,耳朵都竖起来了。
“徐德一直宣称受害人是自己跌入鱼塘的。反复讯问之后,说辞基本没有太大的变化。”老邱喘了一口气,坐到郎亨面前,表情凝重,带着情绪。
“嫌疑人不愿意指认现场?”郎亨问。
孟成标在旁道:“还没到这一步呢。徐德现在是认罪的,但杀人过程交代的过于潦草,也不符合犯罪现场的事实,这一块问题很大。”
郎亨坐直了,先笑道:“你别着急嘛,嫌疑人说谎,这个不是常事吗?犯不着。”
“问题是,他撒的这个谎,太离谱了。”老邱老手轻拍桌:“死者是被捆绑起来,坠了一块石头沉到鱼塘里去的,失足落水……这个谎撒的太弱智了,我反复审讯以后,感觉这家伙不像是装的。”
郎亨的表情一下子郑重起来:“你怎么说的,有没有主动提到蔡珽训的死因等情况?”
老邱这下子确定郎亨是明白了,微微摇头,道:“没有。”
郎亨这才轻松一些:“那就好。”
孟成标人情世故一番,道:“要是换个年轻,弄不好就要翻车了。邱科临场处置的极好。”
老邱:“是孟队你提醒的好。”
这种重大事项,老邱要是主动说出来,理论上,是可能涉及到比诱供骗供更严重的指供,相当于告诉了嫌疑人信息,再让嫌疑人按照审讯人员提供的信息回答。
当然,因为口供是审讯人员撰写的,倒是不至于真的涉及到什么重大问题,但在案件有重大瑕疵的情况下,这样审讯也是有瑕疵的。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徐德是不是真的凶手。
郎亨“啪”的点燃了一支烟,顺手将烟盒丢给了老邱和孟成标,三人一起吞云吐雾了半支烟的时间,郎亨才磕着烟灰,道:“你们的意思,嫌疑人在给人顶罪?”
三人都是做了0年刑警的,稍微对几句话,就各自有了判断。
老邱也轻松了一些,道:“逮捕的时候我在场,老子抖的跟只泰迪似的,他绝对是知道这件事的。”
“包庇?”郎亨问。
“暂时就这一个解释。”老邱顿了顿,再跟孟成标对视一眼,道:“我们让人查了一下,徐德的近亲属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嫁的不错,老公开了家公司,搞园林和绿化工程的,老公的父母都是国企的,名下有4套房子,最近一个月,连续卖了两套房子,钱转给了儿子。儿子全取了出来。”
郎亨眉毛一挑:“你觉得,人是他女婿杀的?徐德给女婿顶罪?他给女婿顶罪,还会不清楚现场的细节吗?”
“那我就不知道了。但不觉得,这个解释挺顺的吗?”老邱呵呵一笑,还是很得意。
以老刑警人的思路来说,这么顺的解释,不查查看,真的是睡觉都睡不香。
郎亨拧灭了烟,拿起电话,道:“让老皮来我办公室。”
放下话筒,郎亨问:“你们觉得这个徐德,是真的不在现场,还是故意胡说八道的,或者是共犯?”
“老丈人杀人,亲家用不着卖房子。”孟成标否决了共犯的选项。
老邱道:“是不是在现场,说不好,有可能胡说八道。他可能也不知道我们做笔录的方式,可能还想着翻案呢。”
“他现在知道了吧?”郎亨笑了一
下。
警察做笔录是转述形式的,也就是说,记录在笔录上的文字,并不是原版原样的问题和回答,而是经过警察总结提炼和翻译后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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