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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红烧肉引发的惨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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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大鱼大肉了,就连口像样的饭都没有。

每天还扛着兵器,从早走到晚。

若是大家都这样也就罢了,偏偏自己队伍里就有少爷秧子的特权阶层。

身边的牛车、马车里,更是坐着许多奢靡享受的贵人。

自己吃着难以下咽的豆饼,喝着刷锅水一样的醋布汤,不远处呢,人家牛肉吃着,酒喝着……

只要一对比,就真的很难心里平衡。

尤其是想到几天前,几乎“全军覆没”的那一千千牛卫的兄弟,众人就忍不住地愤懑、憋屈。

为什么说“几乎”,因为随后有个重伤的兵,一路艰难追赶,竟赶上了大部队。

只是,追上千牛卫的时候,他也只剩下一口气儿了。

“四哥,野猪快不行了!”

“他虽然不是我们什的,但好歹是一个锅里吃过饭的兄弟。同在一个百夫长下听命,现在看他这样,真是有些不落忍。”

篝火旁,一个三十来岁的兵卒,拿着硬邦邦的豆饼,先舔了舔,用口水将豆饼润湿。

有了口水的滋润,硬得如石头一样的豆饼,便有些松。

他赶忙用力咬了一口,顾不得冷、硬、拉嗓子等,直接咽了下去。

速度太快,豆饼便有些噎住了,只把这兵卒弄得瞪眼睛、挺脖子。

好半晌,才咕咚一下,艰难地咽了下去。

吃着豆饼,还不忘跟他们的头儿说话。

在大盛的十六卫里,规定:

十人为一什,为首的就是什长;

百人为队,为首的便是队长,也可称之为百夫长;

五百人为部,为首的是部正,一千人为大部,为首的便是千夫长。

两千五百人为军,统领一军的,就是将军、偏将等。

一处篝火,围绕着的就是一什,包括什长在内,共十个人。

什长就是老兵卒口中的“四哥”,没有正经的名字,因为在家里的兄弟中排行第四,被人称作魏四郎。

魏四郎留着短短的胡须,年纪也在三十岁左右。

浓眉大眼,方方正正,皮肤黝黑,略显苍老。

看着就是在军营里摔打了十几年的老人儿。

魏四郎也拿着个豆饼,用力地啃着。

听到老兵卒的话,魏四郎的动作停顿下来。

他捏着豆饼,忍着扭过头去看帐篷的冲动。

“……没办法,这就是命!”

魏四郎深吸一口气,带着些许残酷的说道:

“不只是野猪,就是我等,早早晚晚也有这一天。”

进了十六卫,当了兵,就要做好随时去死的准备。

顶多就是早死晚死罢了。

“可,野猪今年还不到十五啊,还是个孩子呢。”

在大盛,男子虽然是二十加冠,表明是个成年人了。

但,那是对于贵人来说。

普通的老百姓,基本上都是十五成丁。

男子一旦过了十五岁,就算成年。

朝廷选拔府兵,或是征发徭役,最低限度就是年满十五岁的男丁。

老兵口中的野猪,是有特殊的情况,这才不到成丁就进了千牛卫。

平日里还好,不打仗,顶多就是剿个匪、抄个家,年纪、身子骨没长开,也没关系,就跟在一众叔叔、哥哥后面跑个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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