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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黑白对立中的炮灰律师9(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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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了解了一下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是一个很简单的工伤案件,只不过他的被告人不简单,是虹胜集团。虹胜旗下的子公司虹胜地产,这段时间在尽快完成一个项目。这天一个工人在上下班期间骑车把自己摔伤了,找到虹胜要求进行工伤索赔。但是被虹胜集团拒绝了。

上官宏飞了解了这个案子之后,他打算接这个案子。他知道这个案子虹胜的法务一定会出手,那么作为虹胜的法律顾问,张晨一定会接手这个案子。他就会和张晨在法庭上相见,他一定要在法庭上击败张晨。

上官宏飞见到了委托人,他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委托人会要求他来进行诉讼。委托人表示自己是听别人说的上官律师是一个具有正义心得律师,愿意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出头。

上官宏飞听到委托人得话,脸臊得不行,其实他并不是这样一个具有正义心得人。但是想到能在法庭上打败张晨,他愿意出手。随后上官宏飞开始做功课,查资料,他知道他得对手是张晨,张晨可以说是这几年里最能辩护得律师之一。

很快案子到了调解得环节。

在调解室,上官宏飞如愿看见了对方得律师,如他预料得一样是张晨。

上官宏飞率先开口,“工人是上下班期间发生得事故,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张晨撇嘴一笑:“那么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个工人是上下班期间受伤的呢?”

“贵公司的上下班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时间,早上八点到中午11点半,下午13点到17点半。事情发生的时候,是17点45,很明显就是回家途中。”

“哦,确实这时我们公司的上下班规定时间,但是我请问原告律师,上下班途中指的是俩点一线,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但是工人行驶的路线是回家。万一,他是约了其他人出去呢。”

“你这是诡辩。”

“我是不是诡辩,原告心里清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判罚标准之一就是合理路线,受伤必须是在从工作场所至住所的合理路线上。”

很明显上官宏飞第一个回合输给了张晨,他的委托人只能是撤诉。

在离开的时候,上官宏飞靠近张晨说到:“你变了,你不再是之前那个张晨了。之前的那个张晨学法律是为了公平和正义。”

张晨轻蔑的一笑,说到:“去的公平和正义,法律讲究的是事实和证据。没有证据,公平和正义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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