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青山故人,白骨道兵(1 / 2)
“不是你还有谁?!”
“拿下这个贼子!”
敖延一声令下,那一批虾兵蟹将就要作势扑上来。
周文轩和杨宏斌暗暗叫苦,这玉辰道长好好的待在这,怎么就成了同伙?
这不是把他们也给捎带上了吗?
“龙子冷静!”
“我二人可以作保,玉辰道长一直在这未曾离开啊!”
敖延看向周文轩和杨宏斌,又看了看镇定自若的江生,内心也升起狐疑来。
说来寻常修士遇到这种情况,哪会有这般淡然?
这鹤冠羽衣的道人如此表现必然是有所依仗。
若不是出身名门,就是师承不凡。
想到这,敖延冷静下来,扭头看向身旁那个贼子。
难不成是这贼子不想供出其同伙,所以胡乱攀咬?
而那个贼子此时一直独眼还死死盯着江生,似乎就认定了江生一般。
宾客们此时看向江生,也是难免心有怀疑。
敖延此时却是口气缓和下来:“这位道长,本殿也不是不分黑白之人。”
“这贼子眼下认定了你,你总要有个解释吧?”
“还请道长把身份来历道来,也好为自己证个清白。”
江生微微颌首:“理应如此。”
“说来贫道今日来赴这龙宫之宴,也是有事相商。”
敖延点点头:“只要道长言明身份,本殿能帮到的,一定帮。”
江生轻笑一声:“贫道灵渊,蓬莱人士。”
灵渊?
蓬莱?
周文轩、杨宏斌他们一惊:道长是蓬莱弟子?!
敖延看他们神情就知道这些宾客没有重视灵渊这两个字。
这些南海之上的金丹,对东域大洲的消息还是太过滞后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敖延还不知道吗?
灵渊,蓬莱第一十三代真传。
这位怎么出现在南海了?
敖延还在思索着,忽然一阵阵急促的钟声被敲响。
听到钟声的敖延脸色瞬间变了,也不顾满座宾客,直接跑向后方。
不多时,在龙宫宝库前,敖延看着满地失去声息的侍卫,面色阴沉的好似能滴下水来。
“这是怎么回事?!”
又一位龙子冷声道:“怎么回事?我还要问你!锁龙门是用你的令牌打开的,你不知道?”
敖延听了心里咯噔一下,他下意识的摸向怀中,然后脸色一片苍白。
这些时日,他经常陪着他那美人
敖延不是傻子,前因后果一想,他再也没了从容,径直奔向寝宫侧殿。
等敖延到了侧殿看着那空荡荡的侧殿和一地的狼藉,一个踉跄差点没栽倒下去。
而前殿之中,宾客们是彻底茫然了。
龙宫中突然响起的急促钟声,让他们都有种不好的预感。
周文轩看向江生,传音入密:“道长,你可知道这是发生了何事?”
江生望向龙宫深处:“不知,不过想来应当和今日的喜宴脱不了干系。”
周文轩刚要继续问,就见大批虾兵蟹将涌向后方。
有宾客趁机询问,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龙宫宝库失窃,丢了一件灵宝。
而打开龙宫宝库的,是龙子敖延的令牌。
如今昭明海境的主人,南海六殿太子正在闭关。
几位龙子就联合起来带兵先围了敖延的寝宫,要敖延给出一个说法。
这水晶龙宫,要出大乱子了!
一众宾客听了哪还顾得上停留,纷纷向外撤去。
周文轩和杨宏斌也是连忙起身就走。
众人正在向外走着呢,就听到龙宫之中忽得响起怒吼来。
“我说了,不是我!”
“不是你还是谁?!”
“我是被人给害了,贼人眼下已经跑了!”
“哼,说的轻巧,如今丢了灵宝,伱不束手就擒请罪,还想跑!”
伴随着怒吼响起的,是阵阵龙吟。
不过片刻间,宾客们就看到几条赤龙在龙宫之中现了真身扭打在一起。
灵气倒卷,威压汹涌,一道道法力匹练轰在一起,斗法的轰鸣声连成一片。
这几位龙子的斗法太过凶狠,连带这一片的宫殿都震动起来。
宾客们见状就更不愿意停留了,一个个加快了速度。
江生见状也明白,想要指望敖延能让自己借用下龙宫的传送阵是没什么希望了。
于是江生也离开了水晶龙宫,不过没有与周文轩、杨宏斌一起,而是独自追向了一个方向。
出了海底的昭明海境,江生化作一道流光冲出水面,感知着那若有若无的气机径直飞向南方。
飞了整整一日后,在一座礁石岛前,江生顿住了脚步。
这座礁石岛并不大,也就一里方圆。
此时一位身穿大红嫁妆,明眸皓齿的美人正俏生生的站在岛上似乎在等什么人一般。
“白首重来一梦中,青山不改旧时容。”
“江道长,一别多年,现在可安好?”
江生看着眼前这位美人,眉头微蹙:“张晴?”
若是江生没感应错,此人应当是昔年在青山县遇到的那位张青云张县令的女儿。
可是,就算长开了,张晴也不应当是现在这幅容貌才对。
张晴笑道:“难得道长还记得我。”
“如今我也结丹了,道长可感到意外?”
江生点了点头:“确实有些意外。”
“你是故意留下气息引贫道过来的。”
张晴故作无奈的叹了口气:“奴家也是没有办法。”
“毕竟若是奴家直接相认,怕是奴家那夫君会吃醋啊。”
“所以,奴家只好制造一点的矛盾,然后把道长给引来了。”
的矛盾?
看着做出一副可怜模样的张晴,江生却是丝毫不为之所动:“你所谓的矛盾,就是盗了龙宫的灵宝?”
张晴却是说道:“道长此言却是错了。”
“那灵宝本来就是奴家宗门的,只不过是被龙宫拿了去,眼下奴家再拿回来,只是物归原主罢了。”
江生冷哼一声,张晴这个女人,心思太过聪慧,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让我猜猜道长在想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