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 2)
就此开始对立横的“搜捕”。
难度有点大。那天在个路灯光线不够明亮的拐角发生的这件事,巧的是,正好是监控死角,也就是说,你被人背后袭击,镯子丢了,就确定是她做的?再,你“压倒”她的时候又看清楚她几眼?加上之后她一直“惊怕”地低垂着头——真除了身形有点印象,五官啥的全是模糊记忆。
还有,那日她有个“同伙”,一来,确实惊骇地喊了声她的名字,是“丽人”还是“李晴”,根本听不清楚。而且她的同伙跟她是一挂的,都是“胆小如鼠”的样子,头都仰不起来。这两丫头又都跑得飞快——哎,怎么找!
说调周围的监控,她两本来就是“偷摸出来干好事”的,自然有防备。一时呀,真是海底捞针……
这件事你们当大事,立横呢,沧海一粟,根本不打心里过,那只镯子夺回来了她又有多珍惜?还不是一甩丢旮旯里过几天就掉床底下自己也不记得了。该干嘛还干嘛,该怎么快活还怎么快活。
立横算有找着新篇章了。
这次才算真正放了鸭子,原来当个学生有这么多乐趣,包括考试她都那么期待!
周末,和元颖专往那些便宜又实惠的苍蝇馆子拱,
“苍蝇馆子”不仅指馆子里很可能有的苍蝇,而且还包括馆子里的客人,他们就像苍蝇一样贪吃,嘴刁,飞来飞去到处觅食,碰到任何东西都要尝尝,“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
立横将蝇拟人,是慈悲为怀,不过苍蝇的搓手搓脚,倒真是与吃有关。蝇无鼻,味觉器官在脚上,只能用脚去试味,再决定是否用嘴去吃。如此,脚上便总是沾着很多的食物,既不利于飞行,又破坏味觉。搓手搓脚之目的,是为了把脚上沾着的食物搓掉,然后再飞到别的“苍蝇馆子”好好地搓上一顿。嘿嘿。
苍蝇馆子呢,把人也变成苍蝇,第一是因为好吃,出品够地方,够地道,够草根。东西好吃,地方也好玩,大部分苍蝇馆子总是裸陈于市井气最重的街头巷尾。
她和元颖经常坐在马里道天桥底下的“桥底辣蟹”摇摇欲坠的凳子上,一边大嚼辣蟹,一边看斜对面夜总会的小姐姐和客人勾肩搭背,进进出出。世道人心,人欲天理,吃咸点,看淡些,杯盘狼藉,不觉东方之既白。
今儿又是个黑风高夜,两人至著名的“胖妈蹄花”,苍蝇没见着,只见满堂乌央乌央的人以及满地白花花的骨头和卫生纸,荡浪程度不亚于那夜总会喏。不知是蹄花太好吃还是现场太混乱,立横兴致来了,竟然要了个街边卡拉ok,拿起话筒一声吼,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