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26章 永镇黄河(2 / 2)

加入书签

哭完之后又继续咒骂。

程咬金抬头看了看天色,见黄河水被夕阳映衬得一片霞光,忍不住咕哝道:“屁事儿真多!”

李让也感受到了程咬金的不耐烦,继续出言问道:“李钦,你当真不悔吗?”

此言一出,李钦忽然就冷静了下来。

不哭了,也不骂了。

他就这么冷冷的看着李让,半晌之后,忽然开口道:“悔,要说悔,老夫此生最悔的事情便是放过了李庸这个混账,让他生出来你这么个背弃祖宗的不肖之徒。”

李让点点头,回道:“我知道了。”

李让不再去看李钦,他背过身去,淡淡的说道:“程叔叔,动手吧。”

身后传来沙沙的声音,那是程咬金在拖拽李钦。

李钦此刻也不再咒骂李让,只是一双眼睛失去了神采。

在他的头即将被程咬金摁进黄河之时,李钦忽然大吼道:“李让,你以为你赢了吗,老夫在九泉之下等着你”

程咬金没有给他说太多话的机会,使劲将他的头摁进了水中。

李钦手脚挣扎几下,在近乎窒息之时,又被程咬金提了起来。

如此循环往复。

大唐有两个人是专门替李世民处理各种腌臜之事的,一个是程咬金,一个是尉迟恭。

而这两人之中,尉迟恭的脑子只有一根筋,做事专靠蛮力,喜欢以杀止杀。

程咬金则是被世人戏称为混世魔王。

混世与魔王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很好的诠释了程咬金这个人的性格。

高智商,高情商,粗中有细,细嗅蔷薇,混不吝只是他的处事态度,却不代表他做什么事情都是混不吝的。

比起尉迟恭的简单粗暴,程咬金杀人就要具有艺术性得多。

比如,他在折磨李钦的同时,还能保证自己的袖子不沾到一丁点水。

李让说要溺死李钦,他便将这个溺字贯彻到底。

他总能拿捏好分寸,总能在李钦窒息的前一秒给予他喘息的时间。

于是,李钦的肚子肉眼可见的大了起来。

一炷香的时间悄然而过,天际的晚霞由黄映红之时,李钦死了。

不是被水淹死的,而是被水胀死的。

他的肚子鼓胀,眼睛瞪得老大。

将李钦的尸体随手丢到沙滩上,程咬金忍不住暗骂了一句晦气。

几个士卒将李钦的尸体拖到了以巨石切成的河坝下面,抽出其中一块巨石,将李钦的尸体塞了进去。

这也是李让的主意。

大河,是华夏民族的母亲河,李钦不配葬在黄河,他的心肝脾肺肾又脏又烂,会污染了大河水。

既然他喜欢掘开黄河,那就用他的尸体铸成河坝,永生永世阻拦大河河水泛滥。

亲眼看着李钦的尸体被两个士卒塞进石缝里,又用巨石合上,李让愉快的转身朝翻身上马,打马朝着渭州狂奔而去。

李钦没了,李氏也没了。

但李让的报复计划才刚刚开始。

世家门阀这种东西,李让不认为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大唐是天下人的大唐,不是世家门阀,也不是李世民的大唐。

但对付李氏的方式,只能用一次,对于其他门阀世家,李让只能选择徐徐图之。

怎么图?

一言蔽之,全方位提高社会生产力。

当整个大唐的经济从地主经济转变为农经济之时,百姓们便没有继续依附世家门阀的必要。

百姓可以依靠种地,做工,经商,从军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养活家人,甚至供得起孩子上学的时候,就是世家门阀彻底消亡的时候。

只是这个目标比较远大,耗费的时间也比较长。

而李让又比较懒。

所以,还是给李世民提供思路,让他这个极富创造力和胆识的帝王去推动整个大唐的社会发展进程吧。

“驾~”

战马飞驰,与来时不同,回程的路上,所有人的心情都是轻快的。

包括李让这个刚刚死完全家的倒霉蛋。

月朗星稀之时,李让和程咬金回到了东乡村。

留在东山营地之中等待两人的,是渭州刺史周目。

程咬金将马缰丢给随从,在营地转了一圈,随即一把封住周目的衣领,恶狠狠的问道:“你把陛下弄哪里去了?”

周目有些哭笑不得的回道:“宿国公慎言,本官可没有那个本事,陛下与诸位大将军已经回长安了。”

“回长安了?”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问道:“那老夫和李家子的宝贝怎么办?”

闻言,周目也瞪大了眼睛,懵逼道:“宝贝。什么宝贝?”

两人扯皮的当口,李让已经直奔最中间的大帐。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李世民应该将宝贝留在了营帐里。

趁着现在程咬金没有反应过来,先把最值钱的三件收入囊中才是正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