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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有所为(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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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除了极个别时期之外,东洋自古都是1个官府力量强于社会的国家。

特别是从江户幕府统治时期、明治维新时期到1945年,东洋官府都是通过强大的国家权力统制国内居民。但与此同时,东洋并不缺乏市民社会与志愿者活动的历史传统。

实际上,从古代至中世(奈良时代—镰仓时代),东洋的佛教僧侣就已经开始为东洋的平民阶层,提供类似于现代社会的福利、教育、职业训练等志愿服务。部分东洋历史研究学者甚至把当时那些进行社会服务活动的佛教僧侣、信众,视作现今东洋志愿者活动的先驱。

例如,在东洋奈良时代,师从玄奘弟子法相宗道昭的高僧行基(66八—749年),自40多岁起就开始设立布施屋,救助贫困、饥饿以及感染疫病民众。并且,他还在东洋全国各地,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建造了灌溉系统、堤坝、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行基在晚年成为东洋历史上首位大僧正佛教界最高级别,接受圣武天煌皈依,协助建造东洋东大寺大佛。直至1世纪,东洋与行基有关的寺院,据传多达100座。

还有生活在比行基稍晚时代——平安时代初期的高僧空海(774—八5年),他曾作为遣唐使留学僧留学唐朝。在唐朝留学期间,空海接受了真言密宗的思想理念。回到东洋之后,空海不仅创立了真言宗,还着手进行改建满浓池(今位于东洋香川县赞岐山脉北麓的农用灌溉贮水池)等确保农业用水的各种公共设施建设,并开创了进行庶民教育的私立学校——综芸种智院,而空海的这些活动被认为是东洋现代社会的第部门活动(公益)的原型。

到了镰仓时代,东洋的佛教僧侣依然积极开展各种类似于现代志愿者活动的无偿社会服务。例如,生活在平安时代末期镰仓时代初期的重源(111—106年),他除了担任东大寺重建大劝进职(为了进行寺院建设或修缮,劝说信徒或相关人士捐赠工程费用的职务)之外,还在东洋全国建立了7处被称作“别所”的福利设施(类似于现代的综合福祉中心)。这些福利设施募集了1批专业技术人员,为贫困者提供医疗服务、建造免费居住设施。镰仓时代中期的真言律宗僧侣叡尊101—190年,除了建设奈良的西大寺之外,他还建造了救助麻风病患者的疗养设施“北山十八间户”,进行了桥梁与港口整修等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救济事业。

进入近世之后(室町时代末期到江户时代),佛教在东洋的地位有所改变。安土桃山时代掌握国家权力的丰臣秀吉,开始强化对寺院的管制,削弱寺院的政治势力。此后,江户时代的德川幕府从加强集权的角度,制定了寺院诸法度、设置寺社奉行(职衔之1,主要职责是管理寺院和神社、神官和僧侣等),企图进1步增强对寺院的控制。武士阶层全面掌握了国家正治权力,东洋的佛教势力在正治与社会方面的影响力从此逐渐弱化。随着佛教势力在东洋国内的萎缩,以僧侣及信徒为主导的志愿者慈善活动也随之减少。

在这1时期,东洋国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志愿慈善组织是——江户时代后期以秋田藩御用商人那波祐生为中心,设立的民间贫民与孤儿救助组织——秋田感恩讲。

这1组织也通常被认为是东洋社区财团的原型。秋田感恩讲主要通过向町内居民募集捐款,以及接受所在藩的基金支持的方式筹集资金。在天保大饥荒(1八年)时,秋田感恩讲救助了许多穷苦贫民。伴随着明治时代民法的施行,秋田感恩讲转变为财团法人继续开展儿童保育与教育事业。战结束后,根据《东洋社会福祉法》,这1组织成立了“社会福祉法人感恩讲儿童保育院”,直至1世纪仍在开展社会福利事业。

明治维新后,东洋红十字会成立,并开始参与国际红十字会运动。东洋红十字会开始海外活动,也被认为是东洋民间团体参与国内及国际救援动的最初契机。尽管依据《东洋红十字会法》(195年)规定,现在的东洋红十字会在法律身份上属于官方的特殊法人,并不是纯粹由市民主导设立并运营的g。但是世界各国的红十字会情况各有不同,有的独立于官府之外以g的身份运作,也有的像东洋红十字会这样,以官方相关团体的身份运营。

1八77年月,东洋国肥前佐贺藩(现在的佐贺县与长崎县的1部分)出生的元老院议员佐野常民、龙冈藩(现在的长野县佐久市)出生的大给恒,看到当时因西南战争伤亡的士兵惨状后,认为东洋国有必要建立像欧洲的红十字会那样的组织。

随后,佐野常民、大给恒等人向明治官府提交了请求建立救护团体“博爱社”请愿书。同年5月,经当时在熊本担任征讨总督的有栖川宫炽仁亲王许可,博爱社成立。1八八6年,东洋加入《日内瓦公约》,1八八7年,博爱社更名为东洋红十字会,佐野常民担任首届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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