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四十五章做贼的学问(1 / 2)

加入书签

“把手伸出来。”侯三爷面无表情说道。

在三爷漫长的做贼生涯中,曾经搭档过各色各样的贼,但还没见过能上手这么快的新人,做贼也讲究悟性,一般能表现的如斌子一般就已经算是上上之资,更多的人则像涛那样,只能凭着日积月累的练习,练上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可以登堂入室。

所以想当贼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平头徐志勇刚刚的一番表现看在三爷的眼里感觉就非常惊艳,刚刚练习了不到十天的新人能够达到这种水平,只能说明要么他就是天生做贼的材料,要么他就是用了投机取巧的手段。

夹肥皂片,难就难在肥皂片滑不留手,用力了夹不住,用力大了肥皂便会滑走,考验的是手指的灵活性和对力道的拿捏,以侯三爷的贼性,绝对不会相信一个半大子能在区区几天内悟到如此地步,所以他断定其中必有缘故。

平头徐志勇听话的伸出手来,这双手细看之下让人觉得有点惊心,粗糙是第一印象,手指上布满肉刺,肉刺外翻着露出下面的粉嫩的新肉,手指有些浮肿,像是终日泡在水里的样子,颜色也有些不正常,苍白的不像是个男孩子的手,甚至不像是活人的手。

侯三爷拽过这双手,用力摩挲了几下,眼睛里闪现出一丝惊异:“子!你用什么烧的?是火碱?”

平头面带一丝紧张:“不是火碱,是洗厕所的绿水。”

绿水,其实就是一种常见的清洁剂,用来清除厕所里的污垢、尿碱,是一种酸性的液体,带有一定的腐蚀性。

徐志勇在练了两天以后,便发现要想能顺利地把水中的肥皂片夹出,除了眼疾手快以外,必须得增加手指和肥皂之间的摩擦力。

要是一般人最多能想到在手指上缠上一层胶布,便能达到效果,但心性坚忍的徐志勇居然想到了要把手上的皮肤变粗糙!

既然同时也要磨去指纹,索性就来个狠的!

他跑到公厕里,偷着倒了半桶人家放在里面的绿水,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居然用这个酸性腐蚀的绿水用来泡手!

就像歌词里唱的,没有人能随随便便就成功,就连想当一名合格的贼偷,都需要巨大的付出啊。

侯三爷没有再说话,示意大家都坐下吃饭,然后顺手扯下烧鸡的鸡腿,放到了徐志勇的碗中,这可是这段时间以来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当贼不容易,想做个成功的贼更不容易。”像是总结,又像是感慨,三爷滋溜一口酒下肚,便打开话匣子。

“前几天和你们讲过深深谧行,要适应环境改变,不去做那个显眼包,要做到在人群中不让人看到,看到了也记不住、认不出,现在都理解了吗?”

众人点头。

“今天跟你们聊聊咱们这行的一个秘密,那就是天下就没有独行大盗这一说,做我们这行靠的就是团队和协同!”侯三爷说到这里,把手中的酒杯放下,环视大家。

众人不解。

做贼不应该是独来独往,行踪莫测吗?怎么又出来了团队协作,这不和部队没啥区别了吗?

“现在你们都算是有些手艺了,勇你说说,这里面就你动作最利落,你现在的水平上街干一票,有把握一击而中吗?”

勇犹豫着摇摇头,俗话说“无知者无畏”,这两天没少听三爷讲道上的故事,印象最深的是一旦跑风漏水,被抓住的贼坐几年监狱那是最好的下场,如果被同行或者黑道逮住,动辄断手断脚,最轻的也是用锤子把手指头挨个砸烂,让你以后再也不能干这行。

知道的事情越多胆越,想想以前在街上动手,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就跟明抢没啥区别,这种情况下没被人活活打死真的算是烧了高香了。

想着要在不惊动事主的情况下探囊取物,就觉得十分困难,似乎有逾越不了的障碍。

“‘盗’归根到底和‘千’是一门的学问,‘千’就是骗!勇你过来一下。”

徐志勇马上上前两步,站在三爷面前,就见三爷手里不知从哪变出来一枚闪亮的硬币,随手一弹,硬币带着悦耳的嗡鸣便从眼前飞到了高处。

大家的眼睛不由自主地跟着那枚硬币看向了房顶。

硬币飞旋着画了一个漂亮的圆弧,又回到三爷手中倏忽不见。

徐志勇有点不明所以,发现大家看向自己的眼神都带了戏谑,黑青用手指指向他:“傻逼,看看你兜里。”

却见三爷一反手,手心里多了一片磨石和几张零钱。

三爷看着徐志勇:“怎么样?明白点什么没有?”

大家都看呆了,这应该是三爷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出手,硬币飞起又落下的那一刹那,三爷的动作快如闪电,迅速把勇的两个兜里的那些零碎掏了出来,在场的所有人竟没有一个能看清三爷的动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